领导班子
【查看更多】杨国强(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市农业农村局党政全面工作,主管人事和财务工作。
张立国(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负责乡村振兴、秸秆综合利用、院市共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农村市场营销(农村电商)。分管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农村“四大革命”。联系省农业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省农村能源总站。
王文龙(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食品办公室、县域经济办,分管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联系省绿办、发展规划处、省县域经济办。
贾飞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市委农办、农业产业化、综合、农村人居环境、农村物流及冷链物流。
徐殿新(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组长)徐殿新负责纪检监察全面工作。
主要职责
【查看更多】第一条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穆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4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穆棱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穆棱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农办)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接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市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农办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贯彻实施。指导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执行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意见。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拟订全市县域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县域经济发展。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饲料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六)拟定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业食品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开展相关农业农产品标准化工作。
(六)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实施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实施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开展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七)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监督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开展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经授权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八)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九)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一)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农业农村对外交流与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二)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家、省、市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划纲要。负责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组织落实与统筹协调工作,确保我市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组织实施全市扶贫开发政策、农村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扶贫开发贫困对象识别和贫困人口退出、贫困村出列。负责全市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资金项目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全市扶贫资金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全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和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方案,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成效考核评估工作。拟订全市社会扶贫工作方案。组织动员中省直、市直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统筹全市产业扶贫工作。会同金融服务部门拟订金融扶贫政策,创新金融产品并组织实施。指导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拟定全市帮扶责任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贫困对象就业创业和劳动力转移政策。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宣传工作。承办省、市扶贫办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健全监管体系、监测体系、追溯体系。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规范使用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五)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1.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市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拟订中药村种植规划和扶持政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拟订全市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内设机构
【查看更多】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息、安全、信访、保密、财务、人事劳资、后勤服务及资产管理等工作。牵头协调本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牵头制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负责综合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情况。参与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有关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新闻宣传和涉农舆情研判及协调处理工作。协调推进驻穆棱森工系统现代农业建设。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核农业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
联系人:张鹏彦 联系电话:3126650
二、政策法规和改革办
开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问题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村土地承包、集体经济组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和村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国境外引进的市内种植的农业植物种苗检疫监管工作,承担全市植物检疫及监督管理。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行政许可管理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管理和审计监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联系人:孙刚 联系电话:3182552
三、绿色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办
制定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业发展政策及规划,组织制定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承担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和基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营销企业资质认证的组织、审核、推荐、上报等工作。组织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及标志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组织实施《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质量的委托检测工作。组织开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业研发、示范、技术推广、培训、信息交流与合作等工作。组织、协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展销活动和绿色食品市场建设。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指导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白色污染治理及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工作。协调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王文龙 联系电话:3122388
四、种植与产业发展办
贯彻落实种植业发展政策、起草全市种植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监测分析种植业产业发展形势并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国境外引进的市内种植的农业植物种苗检疫监管工作,承担全市植物检疫及监督管理、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编制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建议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机惠农政策。指导农机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督指导。指导农机鉴定工作,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机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合作社建设。承担农机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
联系人:常广玉 联系电话:3123709
五、农田建设与项目监督管理办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组织编制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项目和节水灌溉项目管理工作。编制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和保护发展规划,承担相关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负责项目库建设、专家库管理和农田建设信息化工作。提出农田建设政策建议,牵头拟订农田建设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及规范。承担农田建设项目日常监督,组织开展农田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指导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组织开展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考评。承担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织督查项目建后管护情况。承担耕地地力保护和耕地质量提升项目的监督检查。
联系人:王玉群 联系电话:3126682
六、畜牧兽医办
起草畜牧业、饲料业发展政策建议和规划。指导全市畜牧业生产基地建设、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禽良种推广应用。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畜牧业生产信息监测、形势分析。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编制畜禽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起草兽医事业和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建议和规划。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及监督管理执法工作。承担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畜禽屠宰。
联系人; 苏允波 联系电话:8151199
七、扶贫开发工作办
拟订全市农村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联系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起草农村扶贫开发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市扶贫开发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扶贫系统执法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开发新闻宣传工作。负责脱贫攻坚荣誉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典型发掘、推广工作。组织实施“雨露计划”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贫困对象就业创业和劳动力转移政策。负责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读高中等职业教育的资助工作。负责协调有关单位推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扶贫开发信访工作。统筹全市产业扶贫工作,指导贫困地区实施科技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和电商扶贫。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会同金融服务部门拟订我市金融扶贫政策措施,推动贫困地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发展农村保险事业。配合省级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建设与运行工作。组织开展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
拟订全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和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办法,制定实施细则。负责督查、巡查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和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对违法违纪人员提出处理建议。组织开展全市扶贫开发成效考核评估工作。负责贫困退出核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扶贫开发贫困村出列工作的标准、程序和办法。拟订全市社会扶贫工作方案。组织动员中省、市直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拟定全市帮扶责任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老区建设工作。拟定我市革命老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老区发展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扶贫开发贫困对象识别和贫困人口退出的标准、程序和办法。负责全市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资金项目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全市分管扶贫资金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扶贫系统人才工作及贫困地区党政干部、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联系人:张立国 联系电话:3135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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