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
【查看更多】穆 琳(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市教育体育局全面工作。
丁元武(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正科级干部)分管进修学校(教育学会)、教育督导室、教育考试中心、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具体负责督导、招生考试工作、信息化工作。
毕雪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人事、财务工作,分管人事股、财审股、乡镇幼教中心,具体负责信访、师德师风、职称、教育助学、扶贫工作。
袁孝彦(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党政办、校外活动中心,资源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党务、常务、纪检、营商、包村包企包社区、校外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校园安全(资源管理中心主任潘成武协管)。
王雪梅(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业务股、体育运动中心、电大工作站,具体负责业务、群众体育、行政执法审批工作。
曲国强(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具体负责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工作。
主要职责
【查看更多】穆棱市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全市教育体育改革发展稳定、党的建设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二、落实教育强省工作,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贯彻实施。
三、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四、承担全市基础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提出保障全市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实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贯彻落实全省基础教育政策措施,拟订全市基础教育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教学改革。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性课程教材。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和检查全市体育工作。
五、指导全市教育的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
六、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中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政策措施。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和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推进继续教育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和有关规定。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全市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体育专项经费、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八、统筹和指导全市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和“双语”师资队伍建设。
九、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定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划,推动全民健身计划,规范服务,加强管理,发展体育市场。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负责体育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宣教、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拟订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政策。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年度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初中、小学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负责教师培训、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中小学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招生考试违规违纪处罚。拟定高中招生计划。
十二、负责教育信息化工作。规划指导并推动教育体育系统的科学研究以及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负责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工作的实施。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测试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与应用研究等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教体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德育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市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培训机构等各类民办学校党建工作。
十五、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教育体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十七、负责规划管理中小学校外活动场所,组织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活动的开展。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查看更多】穆棱市教育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管理制度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负责起草机关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文秘、信访、保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服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局网站和学校网站的相关业务工作。
(二)业务股。负责检查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职成教育、民族教育,贯彻执行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工作。检查指导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普及高中阶段的教育工作。负责德育和教学工作。负责检查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执行教育教学计划、落实课程标准等工作。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负责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学籍管理和小学、初中的学区划分工作。负责小学、初中毕业证的核发工作。负责省、市三好学生的推荐工作。负责优秀班主任的推荐工作。负责审核批准全市民办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资格、类别,发放办学许可证,协助督导室组织开展教育体育评估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情况,管理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组织开展师德学习内容和师德培训与讨论活动宣传师德师风先进典型,查处师德失范行为。
(三)人事股。负责本系统教职工调配工作,劳动工资以及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制定劳动工资计划,师资需求计划、劳动工资和干部人事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本系统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并办理本系统职工离退休手续、病假、病退和死亡职工的抚恤金、遗属补助审批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师资队伍规划、建设及培训工作。负责教师初级职务的审核转报和中级、高级、正高级教师职务的评选推荐工作。统筹协调全市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特级教师及国家、省、市表彰奖励的审核推荐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级骨干教师、骨干校长的审核推荐工作。指导全市中学、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教师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财务审计股。编制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财务年度预算。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体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多渠道筹措教育体育经费和教育体育经费管理工作。协调教育体育系统内有关收费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事业统计、编制统计资料工作。协调、管理国家、省、市下拨的各种教育体育专项经费。指导全市教育体育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检查指导直属单位经费的预决算及财务管理。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系统国有资产。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对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指导检查各级各类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工作。检查指导监督各级各类学校政府采购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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