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
【查看更多】刘建民(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财政局全面工作。
张彦丰(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经贸股、教科文股、信息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常务工作。
尚衍臣(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行政政法股、会计服务中心、监督评价股、评审中心、产业发展中心,负责行政政法资金管理、会计继续教育、监督评价、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
车 韬(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财政局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研究政府债务化解工作,负责研究国有资本经营工作,壮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做好对上争取沟通协调工作,重点联系牡市财政局。协助股室:国资办、债务股、金融服务中心、办公室。
刘显宝(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经建股、乡镇中心、采购中心、社保股、农业股,负责政府采购、经济建设、社会保障、农业和村集体资金。
李有山(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国资办、税政股、债务股、投资服务中心,负责政府债务管理,国资、国企管理,减税降费,贷款贴息资金管理。
王凌云(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组长)负责市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工作。
张彩霞(主任)分管预算股、编审办、非税收入中心,负责市本级及各部门预算编审和执行、非税收入管理。
于海荣(主任)分管国库股、收付中心,负责国库资金管理及支付业务。
主要职责
【查看更多】(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财政发展规划、财政改革方案及其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牵头组织实施全市财源建设工作。
(二)起草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配置标准和有关政策。
(三)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决算草案;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并组织市本级的预、决算公开。
(四)负责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地方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拟订有关地方性财务制度、规章实施细则和调整方案;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安排,提出全市税费收入计划。
(七)贯彻实施国家、省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全市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推动或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和重组;承担国有企业产权变动管理和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市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依法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政府的内外债务。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财政收支绩效评价,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负责教育、农业、卫生、生态环保、党群行政、
经济建设等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预决算平衡工作。
(十四)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算审查工作;参与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标标底的制定及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市本级部门预算汇总编制;受理市直部门预算调整事宜,对市本级部门预算和调整预算进行审核,监督检查市本级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查看更多】(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材料起草、调研组织协调以及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落实督办、检查、反馈领导交办的工作,协调局内各股室之间有关事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经费核算,财务的预、决算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和人事管理;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社保缴纳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业务培训,指导全市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财政党总支党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党支部党务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综治、统战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女等群团工作。
(二)预算股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市本级政府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减)事宜;负责市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与调整工作;负责政府各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预算平衡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市本级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负责市对乡镇的相关财政体制制定工作,指导乡镇预算管理;牵头负责市本级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与报送工作;对各乡镇财源建设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和上报等工作,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负责承担与市人大、审计、税务等部门的联络工作。负责拟定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牵头编制全市和市级年度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牵头政府性债务“借、用、还”管理监督;牵头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控制、统计分析和风险防控;牵头全市政府性债券资金项目安排,参与全市政府性债券争取和市级偿债资金项目安排;对同级部门和下级部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国库股
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研究并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预算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国库管理制度、集中支付制度,组织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承担财政决算和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负责全市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负责全市财政统发工资工作,负责全市财政供养人口的指纹采集工作,负责代理财政业务银行的选择、考核和监管;负责与省财政厅国库处、人民银行、税务及各专业银行的业务衔接和协调沟通。负责全市土地出让收支政策、预算编制及执行等管理监督工作;执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制订分成、减免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策;参与政府性基金征收管理,承担规范公务员、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负责全市执法机关罚没(扣押)物品监督管理工作;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负责体育彩票、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申请的审核和拨付工作;负责我市部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工作,负责所管单位的部门财政财务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管理财政票据。
(四)农业农村股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畜牧、扶贫等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落实财政支农政策,参与研究拟订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研究设立支农、扶贫专项资金,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参与支农项目立项审核论证,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负责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制定与资金管理;负责偿还村级公益性债务奖励资金管理和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监督管理;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与资金管理;组织承办乡镇以下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的核定和落实;负责加强乡镇财政的监督管理,负责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资金管理;承担农村综合改革的综合、指导、协调及监督工作。
(五)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医疗、退役军人、残联等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牵头审核、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年度决算。
(六)经济建设股
负责交通、发改、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规范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中、省基建投资、成品油税费改革、车辆购置税、应急管理等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环保、林业草原等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支持节能减排、新能源及污染防治方面的相关政策;参与拟订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执行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监管分管部门预算执行,编制、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年度预决算等。
(七)行政政法和法规税政股
承担市级党群、行政、公安、司法等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执行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所分管部门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审核、批复等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承担武警(消防)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负责财政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财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税收政策,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源调查分析工作。
(八)教育、科技和文化股
承担市级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等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分管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审核、批复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对专项资金实行绩效评价。
(九)经贸股
承担商务、供销、粮食、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资金、基金和专项储备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参与研究拟订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管理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对专项资金实行绩效评价。研究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管理支持产业发展、结构调整方面专项资金;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管理;研究提出并落实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财政政策,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专项资金;负责国有企业决算编制和快报的编报及分析工作。负责全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等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
(十)监督评价股
执行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和打击报复案件,接待和处理财政监督方面的来信来访;监督本局内设机构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及局内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指导全市财政监督业务工作。执行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标准和实施办法;负责全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部署检查,推进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指导乡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建设、管理全市财政绩效评价信息资源数据库和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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