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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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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镇位于穆棱市中部,幅员579平方公里,辖14个行政村,33个自然屯,3个居民委,总人口1.8万人,耕地面积17.59万亩。毗邻G10省道、牡绥电气化铁路。交通优势不仅更好地凸显兴源镇的区位优势,而且为打造哈牡绥东大通道新节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兴源镇自然资源富集,页岩、硅石、砂石、石灰石等矿产资源储量丰富;盛产黑木耳、猴头、元蘑、蕨菜等10余种山珍产品和黄芪、人参、刺五加等200多种中药材,木材储量达500万立方米以上。

兴源镇有良好的文化底蕴,是我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吴大澂曾戍边于此。“吴大澂”纪念馆、粮台山遗址不仅记载和传承了历史,也为文化兴源增添了一抹色彩。

近年来,兴源镇紧紧围绕城乡统筹和城镇化的总体要求,抢抓牡绥电气化铁路改造的历史机遇,正在全力推进老城的东扩,打造占地5平方公里的高铁新城,并依托良好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着力发展建材、农机具制造、林木加工、粮食精深加工、农副产品收购等产业。沿G10国道规划建设了肉牛、食用菌、烤晒烟、果蔬、北药等产业基地,带动种养殖业走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之路。先后荣获“中国文化艺术之乡”、“省级小城镇建设文明乡镇”等多项殊荣。



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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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希明(兴源镇党委书记)负责党委全面工作。

李卓睿(兴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负责政府全面工作,直管财税、项目建设。

吴占强(兴源镇人大主席)负责人大全面工作,分管交通、安全(消防)、扶贫。

张   晶(兴源镇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分管党委日常工作、政法、农业农村工作、信访、综合执法。

仲立斌(兴源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政府日常工作,城建、城管、环保、两烟、协助镇长分管财税工作。

孙守海(兴源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农业农村、水利、林业、人参文化小镇建设(关药)。

生安军(兴源镇人大副主席)分管人大日常工作,项目建设工作,协助仲镇长分管城建、城管工作。

张晓薇(兴源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分管纪检、负责机关风纪。

程妍晖(兴源镇政府副镇长)分管疫情防控工作,教育、卫生、综合执法。

郑   琳(兴源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分管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工作。

张   京(兴源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分管组织工作。

杨   亮(兴源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分管武装工作

何   速(兴源镇政府副镇长)分管乡村振兴。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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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市政府和镇政府的领导下,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经济两个文明建设;负责领导全镇的各项行政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

二、向市委、市政府和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三、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行政管理与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方案,不断巩固和完善农村联产承包制,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讨论研究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镇、村建设规划,并经常进行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

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农业生产、民政优抚、文教卫、土地资源、计划生育各项政策。

六、协调农、林、水、机、畜等主管部门,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农业生产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农民科学种田。

七、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防火、防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规章制度。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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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9〕33号)、《黑龙江省乡镇和街道机构设置指导意见》(黑编〔2019〕128号)、《关于落实省乡镇和街道机构设置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牡编办发〔2019〕71号)文件精神,为强化乡镇党委领导作用,构建更好服务群众、简约精干的基层组织架构,经市委编委研究,兴源镇行政、事业机构设置如下:

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机构。行政机构设置3个: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加挂武装部牌子)、综合执法办公室,均为股级。

1.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镇党委、政府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文字综合材料、发布政务文件及其他政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救灾救济等民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城镇建设领域相关工作。

2.党建办公室(武装部)主要职责:负责镇、村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做好村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并适时提出工作意见;指导协调乡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各级党代表的推选工作及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培训、管理等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建设、纪律检查等工作;做好党建理论知识学习传播、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等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武装和国防动员工作;负责联系人大工作;其他党建相关工作。

3.综合执法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上级政府委托或授权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建立健全并执行统一指挥协调执法的工作机制,与县级有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沟通,统筹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参与对上级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考核;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承担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其他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二)事业机构。事业机构设置4个: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副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挂网格化服务中心牌子),股级;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副科级;综合文化站,股级。均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流程;做好政务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本乡镇所属单位和县直部门派出机构依法办理进入便民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制定中心及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设置工作窗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其他综合便民服务相关工作。

党群服务中心: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帮助流动党员落实党组织等业务;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网格化服务中心: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依托基本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工作;其他网格化服务相关工作。

3.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做好本乡镇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做好扶贫开发及扶贫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负责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性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做好农村涉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工作,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做好农田水利、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其他乡村振兴发展服务相关工作。

4.综合文化站主要职责: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发展;指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负责旅游资源调查、设计开发和相关服务工作;其他综合文化相关工作。



联系我们

地址:穆棱市兴源镇幸福路一号

电话:0453-3051224

负责人:张希明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不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