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公安局关于认真做好元宵节期间禁放“孔明灯”的相关要求,2月25日、26日,八面通第一派出所持续对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点、日杂商店等地开展安全检查。
检查期间,八面通第一派出所向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点、日杂商店等单位从业人员和流动顾客阐述了市委、市公安局关于禁放、禁售“孔明灯”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售卖、燃放“孔明灯”带来的严重安全隐患,并告知从业人员不要存有侥幸心理,一经发现有生产、销售“孔明灯”的行为,将从严处理。
此次共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点18处、日杂商店11家,有效遏制了售卖“孔明灯”行为,进一步确保全市禁放“孔明灯”工作取得实效,让市民度过一个健康祥和的元宵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