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 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穆政规〔2020〕3号 穆棱市人民政府关于优惠乘坐公交车的实施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四十四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轨道交通、轮渡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60周岁以上未满65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的规定,为了切实做好我市老年人优惠乘公交工作,进一步规范优惠乘车卡(以下简称优惠卡)办理和使用等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老年乘车优惠卡办理范围
户籍在穆棱市八面通城区(城市规划区内,含八面通林业局),持有居民户口或者农业家庭户口(具体为:头雁、曙光、富家、和平、沿河、民主社区六个社区,八面通林业局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社区四个社区,农拥、民主、民政、靠河、四合、四平、富家、钟山村八个村),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河西镇光义社区退休老年人居住地在八面通镇,经居住地社区审核认证均可办理优惠卡。常住八面通镇,持有外市县或乡镇户籍的老年人,由社区工作局、乡镇政府到辖区公安派出所核实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因河西镇政府所在地在市区规划范围内,并已通达市区公交,老年人办卡扩展到河西镇镇直。
优惠卡分免费卡和半价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车,使用免费卡(优惠1元);60周岁以上未满65周岁的老年人半价乘车,使用半价卡(优惠0.5元)。
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乘车享受免费卡待遇;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乘车享受半价卡待遇。
二、老年乘车优惠卡使用线路范围
穆棱市城区内1元公交线路(限定标准化公交车),不含其他城乡公交线路、不含非标准化公交线路(微型车)。
具体线路为:林业局至庆客隆(3线)、庆客隆至河西(1线)、四中至和平(4线)、城南至城北(7线),以及2020年以后新调整优化的公交线路,适合刷卡条件的公交车辆。
其他微型车经营的线路,暂时不具备刷卡条件,待更新车辆后一并实施。
三、老年乘车优惠卡所需费用补贴方式
市政府承担优惠乘车人员免费部分的100%(含森工老年人)。
市财政每月对公交企业补贴一次。协调森工局向上申请专项补贴资金,纳入企业年度预算。
四、实施老年乘车优惠卡的相关费用
(一)公交公司负责开发乘车优惠卡软件。
(二)由市交通运输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先期定制10000张公交IC卡。
五、老年乘车优惠卡办理程序及所需要件
(一)为了简化办卡流程,本次办卡实施集中办理,老年人 (本人)到所在社区或镇政府进行身份审核,符合条件的,社区或镇政府登记造册。由社区或镇政府集中提交办卡表,及老年人相关资料。公交公司办理完毕交回原办理单位统一发放。
(二)老年人需提供的要件:身份证原件、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持有老年卡的也需提供身份证审验。
(三)办卡时自愿投保10元或20元的公交车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公交办卡点代为收取。
(四)办理免费优惠卡一次充值最高限400次,卡内少于100次时即可充值。办理半价优惠卡时首次充值最低20元。
(五)优惠卡退卡时需本人或直系亲属携带老年人身份证原件,到公交公司办理。
(六)半价优惠卡升级为免费优惠卡时返还卡内剩余金额,并升级为免费卡。
(七)优惠卡持卡人离世要退卡的,由持卡人的子女或直系亲属持本人身份证及持卡人身份和死亡证明,到原公交办卡点办理注销。
六、老年乘车优惠卡使用要求
(一)优惠卡使用每天只限6次刷卡。
(二)优惠卡只限本人使用。如发现转借他人使用、公交车驾驶员与老年人合伙欺骗、套取老年人乘车补贴的,一经查实,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持卡人未带优惠卡或优惠卡失效的,持卡人应主动投币,然后到公交办卡点查询。
(四)优惠卡丢失或损坏的,须尽快携带副卡、身份证及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公交办卡点办理挂失手续,公交企业注销原卡,7个工作日后补办新卡。
(五)老年人乘车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与普通乘客享有同等待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发生人身事故时,由保险公司按赔偿责任进行赔偿。
七、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及任务
(一)市卫健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落实市政府关于老年人优惠乘车的政策、意见。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或矛盾等政策性问题。
(二)市公安局负责提供适龄老年人口的数量及分布数据,为优惠卡办理的信息采集、录入等给予技术支持。
(三)市财政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负责老年人优惠乘车政府补贴资金的审核、筹措和拨付工作。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负责公交企业老年卡刷卡数据的监督工作。市政府批准后,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公交企业。
(四)市融媒体中心负责老年人优惠乘坐公交车的媒体宣传。
(五)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设计老年卡办理程序,并监督公交企业严格按程序办理,同时,监督公交企业老年卡刷卡数据,承担补贴资金拨付工作。监督指导公交企业落实老年人优惠乘坐公交车政策,做好老年人乘车服务工作,及时处理企业服务不到位问题。
(六)市城乡社区工作局负责做好辖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优惠卡的审核、登记与宣传工作。
(七)八面通镇、河西镇负责做好辖区内老年人办理优惠卡乘车的审核、登记与宣传工作。
本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由穆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穆棱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4日
来源:穆棱市司法局
撰稿:李洪霞
校对:邢桂贤
一审:李洪霞
二审:邹冰
三审:邢桂贤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