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孙建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穆棱镇政府1号楼6单元401室房屋去所有权证丢失。产权证号:2254,面积:74.71平方米,用途:成套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去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14日
申请人:孙建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穆棱镇政府1号楼6单元401室房屋去所有权证丢失。产权证号:2254,面积:74.71平方米,用途:成套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去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14日
来源: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撰稿:周文娟
校对:王迪
一审:周文娟
二审:韩瑜
三审:邓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