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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不动产告字(2026)第374号

日期:2026-09-07 15:56 来源: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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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53-3128063。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坐落 房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1 林效洪(林效宏)  继承登记 郊区中福委 穆字第604770号 林丽霞

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7日

来源: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撰稿:王金梅

校对:王迪

一审:王金梅

二审:韩瑜

三审:邓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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