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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办

主要职责

(一)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传达和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统筹、协调、指导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

(三)承担巡察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四)对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事项进行督办。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负责市委巡察组巡察报告和反馈报告的初审,形成巡察情况综合报告。

(七)负责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交,督办巡察对象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

(八)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