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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群众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直机关各部门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类编制的管理工作。

三、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审核市委、市政府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四、负责全市机构设立及有关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股级机构设立及有关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审核市直单位科级领导职数。

五、牵头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配合上级部门拟订全市各级事业编制总量控制标准。研究提出全市事业编制的统筹分配和调整意见。审核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和机构编制调整。

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法规规定,组织指导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由编制部门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工作。

八、制定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全市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