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编号:202500011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穆棱市八面通镇长征路20号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453—3139597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兴源镇北委 |
石立财家与西邻陈孔峰家界址应以火山为界,原两家登记的土地证书房屋东西距离测绘有误,应予以更正。 |
|
2 | 兴源镇北委 | 陈孔峰家与西邻石立财家界址应以火山为界,原两家登记的土地证书房屋东西距离测绘有误,应予以更正。 |
公告单位: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