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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穆棱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7        文章来源: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

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穆棱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穆政办综〔2021〕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穆棱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穆棱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黑龙江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牡丹江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到2022年,力争80%左右的部门达到创建要求。

二、创建内容

(一)健全制度。各乡镇、各单位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负责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完成政府办下达的能源资源消耗年度考核指标;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做好分析和公示。

(二)推行绿色办公。推进无纸化办公,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带头践行绿色出行;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

(三)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建立垃圾清运台账,交由规范的回收渠道处理。

(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活动,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定期举办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

三、组织实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创建行动并做好督办推进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负责推进本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做好动员部署,同时根据总体要求,明确2020至2022年争取所有乡镇、单位完成创建目标。机关事务、财政、住建等主管部门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财政部门要对创建行动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

(二)评价创建结果。各乡镇、各单位根据评分表定期开展创建结果评价,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自评结果,总分在80分以上达到创建标准。市政府办公室对报送的创建自评结果开展核查工作,并向牡丹江市机关局报送最终核定结果。

(三)明确报送时间。各乡镇、各单位每年1月10日前将上一年度创建总体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附件:节约型机关评价打分表(2021年版)

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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