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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5-14        文章来源: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

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

穆政办发〔202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国务院公布的《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1年2月1日正式施行。为推动条例落地见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系统督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5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21〕12号)《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牡政办发〔2021〕12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提高认识把握总体要求

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实现穆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打造县域高质量发展标杆提供坚强保障。

二、严格要求规范开展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督查程序。强化程序意识,提高依法督查、规范督查的能力水平。确定督查事项、制定督查方案、作出督查结论、核查整改情况、运用督查结论等程序规范。严格立项程序,未经本级人民政府或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批准不得开展政府督查。各部门要对照《条例》,梳理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等,按照“谁起草、谁制发、谁清理”的原则及时清理修改与《条例》规定不一致的内容,纠正与《条例》精神不符的做法。二是优化督查方式方法。科学运用督查方式,大力推行“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暗访工作方法和“带着线索去、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的线索核查方法。注重督查方式方法的优化和协调衔接,形成多措并举、贯通协调的督查落实工作机制。高度重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交办的重要线索办理工作,办结率应达到100%。三是坚持奖惩与督帮并举。政府督查要坚持奖惩与督帮并举,对抓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部门强化表扬和正向激励,典型经验做法要给予宣传,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策执行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规提出批评或交有权机关追究责任,并进行曝光。同时,既要善于发现问题又要着力推动解决,做到边督查、边协调、边解决问题。加大“督帮一体”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帮助基层解决需要跨区域、跨部门协调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保障推进工作落实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面指导全市政府督查工作,及时了解各乡(镇)、市直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总结推广《条例》执行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硏究解决《条例》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培训。《条例》是我国政府督查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是政府督查工作长期实践的系统总结。各部门要组织专题学习,对《条例》进行深入解读,深入理解《条例》条文内容,全面准确掌握和遵守各项规定。三是广泛进行舆论宣传。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有利于保障政令畅通,有利于监督行政机关全面依法履行职责,有利于统筹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宣传《条例》立法宗旨、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

附件:2021年穆棱市政府本级督查督办检查年度计划表

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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