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黑司通〔2022〕41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我局梳理了应急管理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事项,制定了《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不设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现公布如下:
来源:穆棱市应急管理局
撰稿:刘 丽
校对:刘 丽
一审:刘 丽
二审:邱立军
三审:马英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