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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穆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2-04-13        文章来源:穆棱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

为了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能,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黑龙江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办法(试行)》《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黑龙江省应急管理领域包容免罚清单(试行)》及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行“诚信体系建设”“双随机、一公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检查机制的部署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充分发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特色和优势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重要论述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紧紧围绕“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这一核心目标,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二、制定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详见附件2)

四、监管监督检查事项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2.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3.建设在工矿生产经营单位、水源地、重要铁路和公路、水产基地和居民区等重要生产生活设施上游1公里的尾矿库;4.高压高含硫石油天然气开采单位;5.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6.烟花爆竹批发(储存)单位;7.金属非金属冶炼单位;8.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的涉爆粉尘单位;9.上年度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期为三年;10.上年度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二次以上或一次被行政处罚五万元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期为一年;11.被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期至联合惩戒期届满之日;12.逾期未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期至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合格后一年;13.被停产整顿或者正在被关闭退出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期至停产整顿期结束或者完全关闭退出之日;1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期至试生产或复工复产结束之日。

(二)一般检查单位范围:1.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2.对乡镇应急办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活动,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本年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专项检查。

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培训情况的执法检查由监管股(室)、监察大队在日常执法中同步开展。

(四)监督检查安排与频次:2022年市应急局将对57家监督检查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其中重点企业27家,一般企业30家。重点检查单位,实行重点监管,年度内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对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中存在(10-14项)情形的重点检查单位,2022年度内执法检查频次至少增加一次。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监管,对纳入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适当减少执法频次。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监督检查程序。要严格执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20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使用“互联网+监管”系统,规范现场执法环节、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文书正确。实施检查前要认真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现场检查时,要执行《穆棱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穆棱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禁超清单处罚,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要严格依据《黑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21版)和《穆棱市应急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行政处罚。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有权的部门管辖,并登记备查;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禁越权管辖或以罚代刑。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台账,加大复查整改力度,实现闭合监管,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主流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开曝光,发挥惩戒和震慑作用。

(二)采取集中联合执法机制。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由我局执法股(室)牵头组织,根据执法力量需要执法大队可与相关股(室)共同参与。乡(镇)应急办要积极配合市应急局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在下达执法文书,实施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时给予支持。

(三)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对重点企业使用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对一般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相关分类范围内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并填写记录单。要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施执法检查,完成每次随机检查任务后制作随机检查公示单,将抽查时间、抽查事项、抽查程序、抽查结果等情况予以公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还应当在7日内归集整理有关信息,在“信用黑龙江”网站对处罚信息予以公开。

(四)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指导和服务。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的通知》要求,创新执法与服务方式方法,指导复工复产企业科学防控疫情,同时积极主动热情帮助解决复工复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结合企业监管实际,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推行线上审批、数字监管、视频调度、重要部位视频监控等方式及时掌握复工复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状态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隐患比较突出、安全基础较差的企业要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做到精准执法与热情服务同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附:

1.2022年度穆棱市应急局执法企业分类情况表

2.2022年度穆棱市应急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日测算表

3.2022年度穆棱市应急局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4.2022年度穆棱市应急局一般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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