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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补贴
关于2021年穆棱市生猪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27        文章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

根据《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19〕310号)、《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黑龙江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补充通知》(黑农厅联发〔2019〕456号)、《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农业稳产保供的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0〕32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9号)文件要求,经养殖场自主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共同审核,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贴息时限内,穆棱市符合贷款贴息标准的规模猪场共5家,即穆棱市亮子河牧业有限公司享受贴息额度5.59万元;穆棱市马桥河镇杨守青养殖厂享受贴息额度1.72万元;穆棱市成刚养殖场享受贴息额度0.54万元;穆棱市永娜养殖家庭农场享受贴息额度0.28万元;穆棱市坤元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享受贴息额度4.68万元。共计申请贴息资金12.81万元。现将符合生猪养殖贷款贴息条件的养殖场名单和贴息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至9月2日,共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453--318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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