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1年非畜牧大县生猪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1〕221号)要求,结合我市生猪规模养殖场的实际情况,对照项目申报要求及标准,经养殖场自愿申报、乡镇畜牧服务中心推荐,由市农业农村局与市财政局筛查,拟推荐穆棱市兴源镇福鑫养殖场为2021年非畜牧大县生猪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补助项目申报单位。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共5天。
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3182608。
穆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