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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低收入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入大学子女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0        文章来源:穆棱市民政局        浏览:

各乡镇、街道、森工等部门民政办:

按照《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区临时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牡政发[2015]8号)和牡丹江市民政局的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解决城乡低保、低收入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因经济原因造成的入学难和受教育难等问题,改变弱势群体的教育现状,市民政局决定进一步加大对弱势群体中大学生的救助力度,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对2020年新考入大学的城乡低保、低收入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提高临时救助标准,现就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救助标准

1.城乡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考入本科院校就读每人救助5000元;

2.城乡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考入专科院校就读每人救助4000元;

3.城乡低收入家庭子女考入本科院校就读每人救助3000元;

4.城乡低收入家庭考入专科院校就读每人救助2000元。

二、救助资金来源及发放形式

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子女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教育救助资金由穆棱市最低生活保障中心以临时救助资金支付,各乡镇、街道办、森工部门民政办上报申请人档案后,经穆棱市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审批后,直接拨至定点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

三、救助对象认定

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由各乡镇、街道办、森工部门民政办负责认定。

四、救助时限

2020年考入大学的穆棱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低保、低收入和建档立卡家庭子女临时救助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至2020年12月9日结束(以高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五、相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办、森工等部门民政办对申请临时救助的家庭要建立救助档案。

救助资金的发放要严格实行社会化发放,避免在发放过程中发生贪污、挤占和挪用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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