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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穆棱市关于建立贫困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4        文章来源:穆棱市民政局        浏览: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乡社区工作局、森工林业局社会事务部:

为完善我市老年社会福利保障制度,探索和建立困难家庭中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基本护理服务长效保障机制,提高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全市贫困家庭中的失能和半失能人员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你们遵照执行。

一、统计范围

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统计本辖区内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的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

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执行标准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分析,依据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这6项指标进行划分,三到四项“做不了”的为半失能人员,五到六项“做不了”的为失能人员。

三、要求

1.落实部署,深入开展。各单位要召开工作会议,部署落实,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社区、村屯,逐户逐人进行统计核实,详实准确记录,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切实做好这次统计工作。

2.严肃时效,做好上报工作。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又符合老年等福利性护理补贴(津贴),可择高申领其中一项护理补贴(津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统计时间完成此次统计工作,将统计情况建档立卷,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结果,将做为对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执行救助政策的依据。

3.强化责任追究,确保统计工作到位。在统计工作中应坚持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主管领导负总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奖惩,保证统计到位,真实准确,对于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等行为,一切后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后附:穆棱市贫困失能老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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