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czj/2021-00007
- 分 类: 财政
- 发布机构: 穆棱市财政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2021-03-30
- 主题词:
- 时效: 现行有效
- 名 称: 穆棱市计划生育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方案》(黑财监〔2021〕6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计划生育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0年省财政下达至我市计划生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58.94万元,其中:中央下达220.55万元、省财政下达138.39万元。本级财政匹配资金55.52万元。含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补助资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补助资金。
下达了“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肯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家庭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两个年度总体目标;在具体的绩效指标方面,确定了产出指标(含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和效益指标,即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数147人、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258人、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二级、三级)人数20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数1433人,符合条件对象申报覆盖率达100%,奖励和扶助资金到位率达100%,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发放奖励扶助资金,家庭发展能力和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9年12月30日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2020年中央和省级计划生育转移支付预算资金243.17万元、2020年8月5日省财政厅再次下达我市115.77万元,共计358.94万元。其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补助资金132.81万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补助资金226.13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下达至我市之后,我市财政分别于2020年1月、2020年8月将补助资金全额下拨至穆棱市卫生健康局,由穆棱市卫生健康局将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拨付至代理发放机构,由代理发放机构(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及时将扶助资金发放至补助对象本人账户。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国家“四权分离”制度,卫生健康部门确认奖励扶助对象资格,财政部门进行资金预算决算,代理发放机构将奖励扶助资金划转到对象个人账户,始终坚持扶助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实现了计划生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封闭运行、及时足额拨付、及时足额划转。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工作顺利完成,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生产生活困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0年度我市发放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对象人数150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对象人数272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人数1554人。
(2)质量指标
本人申报、并通过村镇县三级审核审批,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达100%。
(3)时效指标
奖励和扶助资金到位率达100%。
(4)成本指标
2020年度我市分别按照5160元/人/年、6720元/人/年、2400元/人/年的标准,为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死亡家庭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三级扶助对象发放了扶助金,发放扶助金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按照960元/人/年的标准,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发放了奖励扶助金。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实施后,社会效益明显,缓解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生产生活压力,提升了此类家庭的发展能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全市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对象人数、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对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数分别为150人、272人、1554人,分别高于省厅下达的指标值3人、14人、121人,完成情况偏离绩效目标主要原因是省厅下达的指标值为上年确定人数,而完成情况则是2020年全市实际发放人数(包含新增、退出),与实际发生数之间出现正常差距。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评价结果报同级财政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要求公开。
穆棱市卫生健康局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