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将《关于调整穆棱市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表》予以公告,公告期10天。
附件:《关于调整穆棱市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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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孔令斌
受理单位:穆棱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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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