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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预案
发布时间:2019-09-06        文章来源:        浏览:

穆棱市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预案

为确保我市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稳妥运转,贷有所用,贷有所依,以扶贫小额贷款“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贫困户“能贷款、能发展、能致富”为目标,充分发挥县级相关部门、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和驻村干部的作用,将扶贫小额贷款风险管理前置,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小额贷款申请阶段风险防控 

1.加强金融诚信教育。针对贫困村、贫困户金融知识缺失,结合我市金融诚信体系建设,由各承贷银行撰写金融诚信宣讲资料,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金融诚信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扶贫小额贷款的宗旨、目标、用途,贷款申请和偿还程序、借款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贴息办法,风险防范措施和奖惩办法等,努力营造“贷款发展光荣、好吃懒做可耻,遵守合同严格履约光荣,拖欠贷款本息可耻,有贷有还、再贷不难”的金融诚信良好氛围。

2.建立市级风险补偿金。市财政在各承贷银行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专户,按照扶贫小额信贷相关规定,和承贷银行实际贷款额度10:1的比例,提前注入足额的风险补偿金,用于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同时,制定《穆棱市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3.科学选准发展项目。村风险控制小组、驻村帮扶工作队要结合本村产业发展规划、市场需求、借款人家庭实际,帮助借款人选准发展项目,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扶贫部门根据贫困户贷款需求严格审定贷款用途,杜绝“假投”“错投”现象的发生,以防范贷资流失现象的发生。

4.合理确定贷款额度与期限。村风险控制小组、驻村帮扶工作队要按照借款人生产经营需要,帮助借款人合理确定发展规模、贷款额度、期限。

5.建立互助小组。鼓励各村按照扶贫互助社方式组建互助小组,尤其是要鼓励党员、干部、种养大户、致富能人与建档立卡贫困户联合组成互助小组,实现成员间在生产上相互帮助、在信息上相互共享、在技术上相互学习,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

6.积极参与保险化解风险。从砍块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保费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交纳扶贫小额保险,并积极引导其参加家庭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从而降低贷款风险。

二、加强小额贷款使用阶段风险防控 

1.多方监督贷款使用。贫困户要自觉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严禁贷款转借用途,确保专款专用。驻村帮扶工作队、村风险控制小组、互助联保小组成员、帮扶责任人和乡镇驻村干部要监督借款贫困户将贷款用于申请发展的项目。

2.开展针对性技术服务。由村风险控制小组牵头,收集贫困户在项目实施中需要的技术服务内容和方式,由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和乡镇驻村干部衔接县、乡镇相关技术人员开展针对性的技术服务。

3.协助搞好产品营销。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等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的作用,为贷款贫困户产业发展提供产品营销服务。

三、加强小额贷款偿还阶段风险防控 

当贫困户贷款发生损失,对符合金融部门不良贷款核销对象的由承贷银行负责核销。此外,在贫困户贷款到期前1个月,通过村风险控制小组通知借款贫困户,提醒其按时还本付息。贷款人逾期不还的,承贷银行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追偿。 

1.启动保险赔付补偿。贫困户在小额贷款本息未偿还完毕前,若发生贷款保险理赔时,承贷银行将向保险赔付受益人追偿代还贷款本金。

2.市级风险补偿金扣收。当贫困户贷款发生损失,保险赔付不足以代偿时,承贷银行按照《穆棱市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坏账损失补偿。

四、建立小额贷款奖惩机制 

1.信用奖惩措施。一是对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贫困户,按规定及时给予贴息,并按照承贷银行和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规定逐级提高信用评定等级和授信额度。二是当借款人到期贷款出现逾期不还时,各承贷银行按照自身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开展诚信评比。将贫困户贷款偿还情况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鼓励各乡镇开展诚信评比活动,并将评比结果作为增减贫困户评级授信等级和授信额度、涉农资金到村到户安排的依据之一。

3.强化绩效考评。市委、市政府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纳入各乡镇和市级相关部门、帮扶单位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市委督考办、市财政局、扶贫办、金融办、人民银行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对违反贷款申报程序、弄虚作假以及违规使用贷款等情况进行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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