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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青春扶贫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0        文章来源:团市委        浏览:

各(乡)镇、街道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和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覆盖优势、社会动员优势和生力军、突击队作用,积极引领、促进、带动广大团员青年投身扶贫开发工作的主战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兴友善互助、守望相助的社会风尚,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龙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团市委决定以扶贫集中行动月为牵动,组织开展“青春扶贫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每年开展,10月为集中行动月。

二、活动主题

青春扶贫 携手小康

三、主要内容

2015年全省集中行动月以关爱贫困留守儿童为重点,通过结对帮扶、学业辅导、情感陪护、助学助医、志愿扶贫等方式,帮助贫困留守儿童提高综合素质、养成健康习惯、塑造良好品行,促进贫困留守儿童健康成长。重点要开展好“五个一”活动。

1. 开展一次微心愿认领活动。广泛收集贫困留守儿童的微心愿,动员团员青年认领微心愿、争做圆梦人,帮助贫困留守儿童实现愿望、解决困难,向社会传递扶贫济困、友爱互助的青春正能量。

2. 开展一次开阔眼界活动。组织贫困留守儿童走出家门、走出农村,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科技馆、青少年宫等活动场所开阔眼界、体验教育、提升素质。

3. 开展一次安全自护教育。组织教育、消防、卫生、交通、安全生产等部门专家深入学校、农村、社区开展专题知识讲座,讲授安全自护和健康卫生知识,帮助贫困留守儿童提高安全意识、自护能力,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4. 结成一个亲情关爱对子。广泛组织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青年和青年志愿者与贫困留守儿童结对子,通过家庭走访、亲情连线、情感陪护、学业辅导、伙伴交流等方式,帮助贫困留守儿童感悟家庭温暖、感受社会关爱,促进贫困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5. 开展一次公益捐助活动。充分动员各级青联委员、商会会员、致富带头人协会会员和社会力量,协调争取各类助学基金项目,通过发放助学金、捐赠物资、免费健康体检等形式,帮助贫困留守儿童完成学业、健康成长。

四、有关要求

开展“青春扶贫行动”是共青团落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参与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集中行动月是推进“青春扶贫行动”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整合团内外系统资源、打造共青团扶贫工作品牌、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实施,确保“青春扶贫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团组织要把“青春扶贫行动”纳入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推进责任,为此项工作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证。要建立完善宣传、指导、信息反馈等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运行的良好态势。

2.结对帮扶,精准扶贫。要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积极动员本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及社会力量。要对照贫困户档案卡片,找准扶贫对象,与当地党政组织和有关部门一同帮助制定帮扶计划,将贫困户、贫困村的需求信息与扶贫资源、帮扶意愿进行有效对接,集中力量予以扶持。

3. 统筹协调,用好资源。要加强与党政部门和有关行业的定向联系,特别是与扶贫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协调,争取他们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的资源支持。要注重抓好青年创业工作,协调专业部门对贫困青年优先给予扶持,帮助谋划和培育致富项目,发挥青年在带头脱贫、带动致富中的示范作用。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用好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网络等新媒体,宣传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挖掘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和活动中的鲜活事例,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团员青年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参与社会扶贫。要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上一级团组织报送有关工作信息、图片和影像资料,便于上级团组织了解和掌握动态信息,为调度各项工作提供依据。

请各(乡)镇、街道团委于10月20日前报送集中行动月开展情况(包括文字总结、图片等资料),11月2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联系电话:0453—3182324

电子邮箱:mltsw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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