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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穆棱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11-05        文章来源:穆棱镇        浏览:

第一部分 穆棱市穆棱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穆棱市穆棱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穆棱市穆棱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穆棱市穆棱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负责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6、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7、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8、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9、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10、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11、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12、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3、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14、承担部门预决算编制,做好乡及财政的预算编制和决算工作;

15、负责惠农资金的兑付管理工作,农户信息的核对核实、更改、登记、上报相关工作;

16、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负责为农村、农业、农民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

17、负责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

18、负责办理上级党委、政府及各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穆棱市穆棱镇独立编制机构数为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为1个。

穆棱镇内设机构6个:党群办公室、政府办公室、街道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对本部门(单位)及所属预算单位构成进行详细说明。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穆棱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0个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穆棱市穆棱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核定本部门2018年度年初结转结余763.77万元,本年收入14,394.5万元,本年支出14,604.6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53.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和结余467.57万元,分别是:政府办公厅室行政运行89.75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62万元,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30万元,提租补贴1.46万元。核定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48万元,本年收入171万元,本年支出23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6万元。核定本部门2018年度收到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

2018年本单位收入预算为14,394.5万元,2018年本单位收入决算完成14,394.5万元,较2017年降低0.35%。

2018年本单位支出决算为14,604.6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3.81万元;

2、文化与体育传媒支出2.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35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42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4,550.94万元;

7、农林水支出8,240.64万元;

8、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00万元;

9、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14.25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143.59万元。

2018年年末结转和结余839.18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7年降低11.62%。

收入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城乡社区项目收入增加。

支出总额降低的主要原因:环保项目支出减少、城乡社区项目支出增加。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1,304.04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1,674.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人员工资福利、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是:

1、行政运行支出913.81万元;

2、其他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万元;

3、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3.88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55万元;

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69.92万元;

6、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60.42万元;

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14.25万元;

8、住房公积金61.09万元;

9、提租补贴78.31万元。

(二)项目支出12,929.72万元。分别是: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类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和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18万元,主要用于水库移民村发展食用菌产业,建设菌棚投资项目;

3、农村环境保护20万元,主要用于垃圾集中处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4、城乡社区公共设施4550.94万元,包含新增债券4887万元,用于移民户个人奖励、团队奖励、上浮资金、养老保险、移民新村房屋建设资金、自建房奖励等;

5、稳定农民收入补贴5,440.58万元,主要为大豆、玉米、水稻生产者补贴;

6、农业生产支持补贴2,358.51万元;主要为农民耕地地力补贴;

7、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00万元,

8、农村危房改造4.2万元,主要为四类特殊人员的危旧房屋改造补助款;

9其他支出15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2万元,与预算下降16.22%,较2017年下降7.16%。三公经费下降原因是政府加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库支付制度,对支出进行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7.88万元,比2017年增加23.36%。机关运行经费增加的原因是严格按照财政国库支付管理的要求前提下,预算增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6辆(环卫车1辆、公共服务中心1辆、摩托车4台)。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穆棱镇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根据《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穆棱市穆棱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

四、“三公”经费支出:反映单位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以及因公出国的各项支出费用。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行政机关用于机关正常运行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手续费、办公水费、办公电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办公用房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一般维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六、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一、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提租补贴支出: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穆棱市穆棱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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