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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明白卡
发布时间:2017-05-19        文章来源:兴源镇        浏览:

识别程序:入户宣传→农户书面申请→入户核查→信息采集→行业部门筛查比对→村小组会议评议及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村公示→乡镇审核公示批复→县级人民政府核查公告批复→乡镇系统录入→镇组织建立村、户扶贫档案。

贫困户识别标准:按现价计算,2017年识别标准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3146元,并综合考虑不愁吃、不愁穿,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保障“两不愁、三保障”因素,据实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农民年人均收入=家庭总收入—家庭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常住人口数

家庭总收入指: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之和。

家庭生产经营性支出指:贫困户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消费的商品和服务、自产自用产品。

家庭常住人口指:全年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的,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

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指贫困户年人均收入稳定达到脱贫标准,自家购买力水平达到不愁吃、不愁穿,并实现安全饮水。“三保障”指义务教育,贫困户家庭没有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因贫辍学的学生;基本医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得到救助,经鉴定不属于D级、C级的危房均为安全住房。

不符合识别标准的“11种情况”:贫困户全家外出3年以上;在城镇拥有购买的商业、住宅等商品楼房或有多处房产;村内自有房屋档次或装修水平明显高于一般农户的贫困户;有轿车、高档摩托车和高档家用电器等消费品;有大、中型农业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工程机械、运输工具;家庭成员中有现任村两委干部(特别困难除外);种养大户或长期大量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贫困户;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家庭成员中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等从事经营活动;家庭成员中有国有林场职工和国有农场在职或退休职工的贫困户;自己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等。

一册五卡四账:即扶贫手册;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养老、医保、农业综合补贴、残疾人卡;帮扶台账、收支流水账、退出台账、脱贫巩固账。

五个100%: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对建档立卡政策、程序和标准知晓率要达到100%;识别准确率达到100%;退出的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年度脱贫标准,“两不愁三保障”全部达标,退出的准确率达到100%;退出的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三通三有”全部达标,退出准确率达到100%;档案填写准确率达到100%。

三通三有:贫困村通硬化路、通宽带、通广播电视,有卫生室、有医生、有文化活动场所。

贫困户退出标准:贫困户退出以户为单位,实行贫困户整户退出。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退出标准,且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全部达标方可脱贫退出。

六个精准: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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