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切实转作风、优环境、提效能、促发展,不断提升企业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现公开承诺:
一是实行分级负责制,主要领导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牵头责任,各站办所负责人负具体责任,确保机关干部职责分明,各项工作责任明确。
二是不定期、不定时开展专项作风整顿活动,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严肃查处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和营商环境方面的违法违纪问题。
三是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进一步制定完善工作标准,优化规范办事流程,落实行政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制度,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
四是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践行“四零承诺”,对上门群众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认真处理,文明办公。
五是加强对辖区企业的调研问需,及时了解企业发展中的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帮助解决。
监督电话:0453-3031359
福禄朝鲜族满族乡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