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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5-08        文章来源:穆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

全市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为了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烦心事,增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数据库和综合数据大平台,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现集中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进行信息采集和悬挂光荣牌。请未进行信息采集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到本人身份证上住址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社区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信息采集。

一、信息采集目的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并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夯实军人军属服务保障工作,为下一步发放优待证奠定基础。

二、信息采集范围

(一)采集对象

信息采集对象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相关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士兵;

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5、复员军人;

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7、残疾军人;

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二)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务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

三、信息采集方法

信息采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落实,以采集对象身份证上住址所在地申报采集为基本原则。以县(市、区)为基本采集单位,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筹负责,会同当地组织、公安、国土、住建、统计和人武部等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服务中心(站)全面参与落实。各县(市、区)将统一设置集中采集点,采取集中采集、自主申报、上门校核等方式进行。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应积极主动前往身份证上住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等地设立的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并在填报完成后签字确认。申报时,需携带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相关证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等相关证件;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

(6)立功受奖证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四、采集点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穆棱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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