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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10-11        文章来源:穆棱市公安局        浏览:

穆棱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2016  

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治安秩序,指挥疏导交通,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二)探索研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办法,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三)负责辖区驾驶人和车辆的管理,指导车辆检测和驾驶员的培训工作;  

(四)组织实施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  

(五)承担道路交通警卫任务;  

(六)指导和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范管理;  

(七)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等。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穆棱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编制合计36人,2016年年末实有人数34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8人,聘用人员72人,遗属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16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收入决算为8,848,733.23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48,733.23元,收入决算较2015年增长7.69%  

2016年本单位支出决算为8,928,565.53 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19,016.22元,社会保障支出409,549.31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6,114.23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长9.99%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8,928,565.53元。其中,基本支出7,593,565.53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335,000.00元,主要用于交通事故、违法处理办案费项目250,000.00元,其中测速设备技术抓拍经费项目200,000.00元,信号灯及交通设施维护经费项目120,000.00万元,三处办公场所经费项目395,000.00万元,车管所和违法处理中心经费项目270,000.00,机动车驾驶考试补助经费项目100,00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81,168.00元,较2015年下降31.66%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2015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6,168.00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9.96%,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按接待标准执行,节约了资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5,000.00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31.80%,主要原因是实行车改后,大力规范执勤执法用车的使用,车辆维修保养到位,节省了不必要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8,939.60 元,比2015年增加264,596.41元,增长19.98%。主要原因是:实行车改后,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大幅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6,085.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60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476.75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穆棱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政府部门本期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工资福利费用:反映政府部门本期应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商品和服务费用:反映政府部门本期购买商品和服务发生的费用金额,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部门本期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金额,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五、货币资金:反映政府部门持有的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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