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公安局
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的公安工作。
(二)掌握、分析、研究全市影响国内稳定的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对策并具体实施。
(三)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四)指导、监督和实施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警务保障工作。
(六)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被判处拘役及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七)交警大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治安秩序,指挥疏导交通,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八)对被拘留人员进行管理和教育。通过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达到拘留处罚的目的,使其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预防和发现违法犯罪,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深挖犯罪工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为有效控制和打击违法犯罪提供依据。
二、部门机构设置
公安局内设综合管理内设3个机构政工室、法制室、警务保障室,执法机构9个部门:包括经侦大队、指挥中心、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监所大队、交警大队、网络监察大队、出入境管理大厅。下设13个派出所:包括,一所、二所、三所、河西所、下城子所、穆棱所、兴源所、共和所、马桥河所、福录所、治安所、黄金所、水利所。公安局核定编制292人,2018年年末实有在职人数287人。
三、部门人员构成
公安局总编制 292 人,在职实有人数 287 人,其中:行政编制 273人、参公编制 14 人、事业编制 0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118 人。与上年相比,在职人员增加/ 14 人,离休人员增加/ 0人,退休人员增加/减少6 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说明:各单位在此处将公开表格按顺序放到网上,或上传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预算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附表1-3)
2019年,公安局一般公共收支总预算 6,496.19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6,496.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0 万元、财政专户资金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非税收入103.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 5,858.91万元,项目支出 637.28 万元。(收入数据来源于表2,支出数据来源于表3)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附表4)
2019年,公安局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96.19万元。包括: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6,496.19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0 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438.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8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179.7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2.50万无。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说明(功能科目)(附表5)
(一)2019年,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5,858.91万元,项目预算数637.28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数一致。(数据来源于表5)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工资奖金津补贴4,142.7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长6%主要原因招录新警预算增加。社会保障缴费71.61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一致。住房公积金230.40万元,比2018年增长2%主要原因招录新警。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7.21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一致。商品服务支出788.30万元。办公经费288.82万元,比2018年增长1%主要原因招录新警预算办公经费增加。公务接待费1.6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长5%主要原因招录新警预算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9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一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3.94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一致。项目-专项业务支出1,282.07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一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3.08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一致。(2019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637.28 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部门经济科目)(附表6)
2019年,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5,214.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25.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费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 788.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数据来源于表6)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说明(政府经济科目)(附表7)
2019年,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96.19万元,其中:
(一)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4,142.7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3,393.5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 71.61万元、住房公积金 230.40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7.17万元。
(二)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788.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288.82 万元、公务接待费1.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3.9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3.07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费138.3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4.7万元
(四)机关资本性支出1,282.07 万元主要包括:专项业务644.7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37.28万元。(数据来源于表7)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表(附表8)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支出包括:公安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数据来源于表8)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部门经济科目)(附表9)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支出包括:公安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数据来源于表9)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政府经济科目)(附表10)
2019年,公安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支出包括:公安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数据来源于表10)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附表11)
2019年,公安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55.54 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增长2%。其中:公务接待费1.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3.90 万元。主要原因新警招录预算公务接待费增加。(数据来源于表11)
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 1.64 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09 万元,增长5 %,主要原因是招录新警人员增。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 0万元,下降0 %,主要原因是车量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90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数据来源:表6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9年,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88.30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数据来源:部门预算)
2019年,公安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0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末,公安局共有国有资产5,519,26 万元。一是房屋共 16,995.00 平方米,账面价值 2,138,29万元。二是车辆71台,账面价值1,08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台、执法执勤用车 65台。三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 台(套),账面价值 200 万元。(数据来源:单位固定资产账)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四)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2019年公安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 个,涉及预算资金金额 579.56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单位实际发生的项目进行解释)
根据《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公开内容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反映财政部门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各项以外的收入。主要是:---。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XXX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费用。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二、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问询电话:3186331联系人:单洪秋
穆棱市公安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