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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穆棱市2020年社区公开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5        文章来源:穆棱市民政局        浏览:

为满足穆棱市社区建设工作需要,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牡丹江市委组织部、牡丹江市民政局《关于推进社区工作者满额运行的通知》要求,按照《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社区工作者专职工作岗位,计划招录17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限穆棱市行政区划内户籍(含八面通林业局、穆棱林业局户籍);

2.政治坚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形象大方,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0日-2002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具有城市社区工作经历,曾经在穆棱市区曙光、头雁、和平、沿河、民主、富家6个城市社区中从事过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可放宽至45(含)周岁(1974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7.学历要求:考生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城市社区工作经历,曾经在穆棱市区曙光、头雁、和平、沿河、民主、富家6个城市社区中从事过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可放宽至高中;

8.报名所需所有证件应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政策规定应回避的情形;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社区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穆棱市公开定向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审核备案、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穆棱电视台、穆棱市人民政府网、穆棱社区行微信公众号、各社区公告栏进行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20年10月19日上午9:00开始至2020年10月23日下午17:00点截止。

2.报名者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具有社区工作经验的证明及其他相关证书,以上材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可自行带回,考务办公室只留复印件。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市城乡社区工作局一楼。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带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4.资格审查及结果:资格审查工作和报名同步开展,由穆棱市公开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5.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在考试前发放,考生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以百分计。考试时间初步定在11月10日。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参照社会工作者考试笔试内容,笔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

(2)笔试命题:命题(包括加试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选专业人员命题,命题工作全程保密,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3)资历评价:获得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颁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笔试加分10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2分。

(4)发布考试成绩:笔试开考不设定比例和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阶段。

(5)公示:考试结束后次日,将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拟进入体检的人选名单在穆棱市人民政府网、穆棱社区行微信公众号、社区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体检及相关费用

1.体检工作由穆棱市公开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在本市市医院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聘用,所产生的空缺,依据应聘人员社区工作者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1.聘用:经体检和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给予办理聘用手续,与城乡社区工作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与本届社区“两委”任期保持一致。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离开工作岗位。

2.待遇:按照牡市《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要求,社区工作者在岗期间享受生活补贴,由岗位补贴和绩效补贴构成,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设定岗位补贴和绩效补贴基数。岗位补贴基数为最低工资的2倍;绩效补贴基数为最低工资的0.5倍,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四、特别提示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0453-5837172

招聘监督电话:0453-8151979

穆棱市公开定向招聘

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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