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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穆棱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24        文章来源:穆棱市司法局        浏览:

2020年度,穆棱市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5月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省、牡丹江市的安排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8月份接受了省政府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察,12月份顺利通过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验收。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领导职责,坚持依法执政

市委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以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为依托,严格执行《依法治市工作制度》,认真履行推进全市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发挥领导作用,解决重大问题。4月24日,市委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2019年度法治督导工作的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了“穆棱依法治市网”使用维护工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5月21日,市委召开了2020年度依法治市工作会议。会议宣读了《关于使用“依法治市网”的通知》《2020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2020年法治督导工作计划》等文件,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纳入工作布局,建立考核体系。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关于《稳中求进奋勇向前全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报告中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乡(镇)党委政府、市直单位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市委依法治市办以文件的形式下发了《2020年度法治工作考核细则》,《考核细则》将考核对象分为“乡(镇)组”“市政府工作部门组”“司法机关组”“党群组”四个部分,根据其工作职责,设定相应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培养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指导我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支持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加强监督。

(四)坚持用人导向,依规选任干部。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五)坚持学习法律,提高法治素养。建立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次召开常委会前,学习一个法律专题,使常委会委员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

(六)树立信息意识,建设法治网站。市委依法治市办建设并投入使用“穆棱依法治市网”,网站设立“存储信息”“查询信息”“咨询交流”“上传材料”“召开会议”“法治工作动态”“法治宣传资料”“站内搜索”等栏目,公众可以通过电脑、手机登录上网。市委办等8个市委工作部门、政府办等28个市政府工作部门、8个乡(镇)、检察院、法院、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等49个单位拥有网站登录账号,拥有存储信息、召开会议的权力。

(七)建立工作机制,监督成为常态。市委依法治市办依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依法治市工作制度》,建立法治督导工作制度,组成五个督导组,分别督导乡(镇)党委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检察院、法院等法治工作主体。为突出督导工作的针对性,督导内容既有适用所有被督导单位的共性部分,也有按照被督导单位的工作职责设立的个性部分。督导工作坚持务实、高效原则,严禁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行为,采取分散方式进行,不集中进驻被督导单位,不要总结,不听汇报,不要陪同,不给被督导单位增加负担。坚持督导与服务相结合原则,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帮助被督导单位建立健全法治工作的体制机制,研究解决法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督导工作平时采取查阅案卷资料、走访当事人、剖析信访案件等方式进行常态化督导,年末形成综合性报告,对被督导单位的法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并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目前,2020年度法治督导工作已全面完成,三月份向被督导单位反馈意见。

二、履行推进职责,坚持依法行政

市政府秉持依法行政理念,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取消和承接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各行政执法单位按要求重新调整了行政权力清单、流程图及一次性告知单。建立了联合办理行政审批制度,大部分业务已经实行了一个部门受理、统一送达机制。二是严格落实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制度。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重新清理上报了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权力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对已经全面清理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外公布。三是加强了市场监管。初步完成了市场监管大数据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加强日常执法,全年没有发生严重危害市场秩序的案(事)件。四是创新了社会治理体系。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规定得到全面落实,社会治安治理实现了网格化管理,“五小五早”治理模式得到上级肯定。五是强化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得到严格落实。在制定相关制度的同时,出台了《穆棱市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认真执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对林业局主要领导进行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全年共出台规范性文件7份,均履行了“三统一”制度,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无违法内容,并在网站进行了公示。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纳入了备案审查范围,做到了有件必备、有错必纠。所有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实现了网上备案。二是完善并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要求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健全了依法决策机制。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制定了《穆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穆棱市合同及规范性文件审查规定》和《穆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制度。对符合条例规定的事项,依法履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有效防范了因违规决策给国家、社会和公民造成损失的问题。二是增强了公众参与实效。对依法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均按照规定进行了听证。三是提高了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对专家论证的意见、参与论证的专家信息及时进行了公开;认真执行了风险评估规定,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评估。四是加强了合法性审查。按照《穆棱市合同及规范性文件审查规定》,对全市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文件、合同250件,其中规范性文件7件、一般文件39件、合同158件、会议纪要46件。聘请牡丹江市国大律师事务所为我市的法律顾问团,凡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均由法律顾问出具了具体意见,全年共出具意见书61份。五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始终坚持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各位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市长做出决定,决策过程及内容均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记录存档。

三、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公正执法

市政府工作部门、乡镇政府等行政执法主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开展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惩处违法行为,规范社会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落实行政处罚权实施属地化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各行政执法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承接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处罚权实施属地化执法改革的决定》要求下放的行政处罚权,完成了牡丹江市《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处罚权实施属地化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确定的改革任务,全年未发生行政执法行为违法(不作为)的案件,也未发生因行政不作为导致的重大事故。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有力、有效,营造了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实施了环境违法企业和信息公开情况“红黄牌”制度,生态环境日渐良好,获得了省政府500万元的奖励基金。强化对社保基金和医保基金的监管,有效防范化解了风险。二是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成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创建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明确本部门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各单位按照市政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规定,分别制定了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认真实施,真正做到了执法过程可追溯、可还原。制定了《穆棱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制度》,出台了《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各单位分别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未发现无法制审核的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全年无违规重复、多头执法检查,借机搭车收费、谋取部门或个人利益,以及不履行法定职责等情形发生。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落实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创建了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各行政执法单位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结果,在单位网站、穆棱市双公示平台和穆棱市依法治市网分别进行了公示。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行政执法单位在“三定规定”中均明确了本单位及内设机构、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责任,确保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五是优化营商环境。印发了《穆棱市政务中心制度汇编》,严格执行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了“五证合一”和“一网通办”,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

(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建立健全了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人民调解制度。下发了《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了行政裁决制度。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市8个乡(镇),1个城乡工作局,8个社区,126个行政村,共建立了14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交通事故调委会、信访调委会、行政附带民事调委会等10个专业调解委员会。全年调解纠纷420件,没有发生民转刑案件。三是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制度,信访事项均依法按程序受理,网上受理信访案件制度得到落实。

四、履行监督责任,制约行政权力

行政机关加强自身层级监督,人大、政协、司法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行政权力的运用实施监督,构筑了严密的监督制约体系。

(一)建立内部监督机制。行政机关建立健全了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形成了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市政府先后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受理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层级监督制度;各单位制定了行政权力清单目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全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案件17件,审结15件,被申请人机关均按要求履行了复议决定。

(二)构筑外部监督网络。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作用,政协民主监督作用,检察院、法院司法监督作用,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构筑了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将行政权力运行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工作装备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2021年,我们决心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真抓实干,拼搏进取,高标准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以“法治第一保障”服务“发展第一要务”;构建多元治理体系,持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把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向更高的水平,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2020年度,穆棱市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5月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省、牡丹江市的安排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8月份接受了省政府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察,12月份顺利通过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验收。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领导职责,坚持依法执政

市委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以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为依托,严格执行《依法治市工作制度》,认真履行推进全市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发挥领导作用,解决重大问题。4月24日,市委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2019年度法治督导工作的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了“穆棱依法治市网”使用维护工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5月21日,市委召开了2020年度依法治市工作会议。会议宣读了《关于使用“依法治市网”的通知》《2020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2020年法治督导工作计划》等文件,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纳入工作布局,建立考核体系。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关于《稳中求进奋勇向前全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报告中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乡(镇)党委政府、市直单位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市委依法治市办以文件的形式下发了《2020年度法治工作考核细则》,《考核细则》将考核对象分为“乡(镇)组”“市政府工作部门组”“司法机关组”“党群组”四个部分,根据其工作职责,设定相应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培养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指导我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支持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加强监督。

(四)坚持用人导向,依规选任干部。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五)坚持学习法律,提高法治素养。建立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次召开常委会前,学习一个法律专题,使常委会委员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

(六)树立信息意识,建设法治网站。市委依法治市办建设并投入使用“穆棱依法治市网”,网站设立“存储信息”“查询信息”“咨询交流”“上传材料”“召开会议”“法治工作动态”“法治宣传资料”“站内搜索”等栏目,公众可以通过电脑、手机登录上网。市委办等8个市委工作部门、政府办等28个市政府工作部门、8个乡(镇)、检察院、法院、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等49个单位拥有网站登录账号,拥有存储信息、召开会议的权力。

(七)建立工作机制,监督成为常态。市委依法治市办依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依法治市工作制度》,建立法治督导工作制度,组成五个督导组,分别督导乡(镇)党委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检察院、法院等法治工作主体。为突出督导工作的针对性,督导内容既有适用所有被督导单位的共性部分,也有按照被督导单位的工作职责设立的个性部分。督导工作坚持务实、高效原则,严禁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行为,采取分散方式进行,不集中进驻被督导单位,不要总结,不听汇报,不要陪同,不给被督导单位增加负担。坚持督导与服务相结合原则,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帮助被督导单位建立健全法治工作的体制机制,研究解决法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督导工作平时采取查阅案卷资料、走访当事人、剖析信访案件等方式进行常态化督导,年末形成综合性报告,对被督导单位的法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并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目前,2020年度法治督导工作已全面完成,三月份向被督导单位反馈意见。

二、履行推进职责,坚持依法行政

市政府秉持依法行政理念,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取消和承接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各行政执法单位按要求重新调整了行政权力清单、流程图及一次性告知单。建立了联合办理行政审批制度,大部分业务已经实行了一个部门受理、统一送达机制。二是严格落实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制度。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重新清理上报了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权力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对已经全面清理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外公布。三是加强了市场监管。初步完成了市场监管大数据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加强日常执法,全年没有发生严重危害市场秩序的案(事)件。四是创新了社会治理体系。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规定得到全面落实,社会治安治理实现了网格化管理,“五小五早”治理模式得到上级肯定。五是强化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得到严格落实。在制定相关制度的同时,出台了《穆棱市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认真执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对林业局主要领导进行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全年共出台规范性文件7份,均履行了“三统一”制度,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无违法内容,并在网站进行了公示。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纳入了备案审查范围,做到了有件必备、有错必纠。所有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实现了网上备案。二是完善并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要求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健全了依法决策机制。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制定了《穆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穆棱市合同及规范性文件审查规定》和《穆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制度。对符合条例规定的事项,依法履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有效防范了因违规决策给国家、社会和公民造成损失的问题。二是增强了公众参与实效。对依法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均按照规定进行了听证。三是提高了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对专家论证的意见、参与论证的专家信息及时进行了公开;认真执行了风险评估规定,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评估。四是加强了合法性审查。按照《穆棱市合同及规范性文件审查规定》,对全市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文件、合同250件,其中规范性文件7件、一般文件39件、合同158件、会议纪要46件。聘请牡丹江市国大律师事务所为我市的法律顾问团,凡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均由法律顾问出具了具体意见,全年共出具意见书61份。五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始终坚持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各位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市长做出决定,决策过程及内容均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记录存档。

三、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公正执法

市政府工作部门、乡镇政府等行政执法主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开展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惩处违法行为,规范社会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落实行政处罚权实施属地化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各行政执法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承接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处罚权实施属地化执法改革的决定》要求下放的行政处罚权,完成了牡丹江市《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处罚权实施属地化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确定的改革任务,全年未发生行政执法行为违法(不作为)的案件,也未发生因行政不作为导致的重大事故。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有力、有效,营造了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实施了环境违法企业和信息公开情况“红黄牌”制度,生态环境日渐良好,获得了省政府500万元的奖励基金。强化对社保基金和医保基金的监管,有效防范化解了风险。二是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成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创建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明确本部门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各单位按照市政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规定,分别制定了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认真实施,真正做到了执法过程可追溯、可还原。制定了《穆棱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制度》,出台了《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各单位分别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未发现无法制审核的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全年无违规重复、多头执法检查,借机搭车收费、谋取部门或个人利益,以及不履行法定职责等情形发生。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落实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创建了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各行政执法单位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结果,在单位网站、穆棱市双公示平台和穆棱市依法治市网分别进行了公示。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行政执法单位在“三定规定”中均明确了本单位及内设机构、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责任,确保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五是优化营商环境。印发了《穆棱市政务中心制度汇编》,严格执行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了“五证合一”和“一网通办”,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

(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建立健全了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人民调解制度。下发了《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了行政裁决制度。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市8个乡(镇),1个城乡工作局,8个社区,126个行政村,共建立了14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交通事故调委会、信访调委会、行政附带民事调委会等10个专业调解委员会。全年调解纠纷420件,没有发生民转刑案件。三是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制度,信访事项均依法按程序受理,网上受理信访案件制度得到落实。

四、履行监督责任,制约行政权力

行政机关加强自身层级监督,人大、政协、司法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行政权力的运用实施监督,构筑了严密的监督制约体系。

(一)建立内部监督机制。行政机关建立健全了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形成了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市政府先后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受理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层级监督制度;各单位制定了行政权力清单目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全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案件17件,审结15件,被申请人机关均按要求履行了复议决定。

(二)构筑外部监督网络。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作用,政协民主监督作用,检察院、法院司法监督作用,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构筑了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将行政权力运行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工作装备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2021年,我们决心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真抓实干,拼搏进取,高标准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以“法治第一保障”服务“发展第一要务”;构建多元治理体系,持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把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向更高的水平,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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