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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2021-01-26        文章来源:穆棱市司法局        浏览: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1 律师 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援助条例》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2 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援助条例》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3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4 律师、律师事务所的行政监督检查 审查(考核)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5 公证 缴存公证机构停业整顿、公证员停止执业期间执业证书 审查(考核)意见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6 公证员、公证机构执业活动的行政监督检查 审查(考核)意见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7 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给付 指派通知书 《法律援助条例》、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8 对申请人不服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予法律援助决定的审查确认 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法律援助条例》、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9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表彰、奖励 1.评选表彰通知;2.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表(空白表); 3.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4.表彰决定 《法律援助条例》、《黑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10 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行政监督检查 审查(考核)意见 《法律援助条例》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11 人民调解 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 1.评选表彰通知;2.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表(空白表); 3.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4.表彰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奖励办法》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12 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工作负责指导的行政监督检查 审查(考核)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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