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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穆棱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法治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31        文章来源:牡丹江市穆棱生态环境局        浏览:

今年以来,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牡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穆棱市2020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文件要求,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狠抓环境依法行政问题不松懈,做到了执法与服务并举,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与解决环境问题相结合,提升了环境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起到服务经济、稳定社会的效果,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面将我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二是在执法卷宗上,做到书写规范,理由充分,引用法律条文准确,结案及时归档。三是在行政处罚裁量上,严格执行裁量标准,并及时请示分管领导,对量大行政处罚案经局审议领导小组审批,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是加大设备设施的投入力度,购买执法设备来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工作。制订下发了信息公开、全过程记录、重大决策监管实施方案及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并在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开。根据要求制定、完善本系统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参考文本、执法文书制作指引及执法规范用语。在监督检查等执法活动中,行政执法人员能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全过程公示执法身份;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权利义务等内容。使用“省行政执法监管理平台”,开展双随机检查46个,专项检查2个。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基础数据对执法监督、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通过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升行政立法、行政决策和风险防范水平。改进行政执法模式,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实现人防到技防。

(三)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根据《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了《穆棱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中做到:通过座谈、召开会议、意见征询等方式,组织公众参与直接涉及相关群体切身利益或者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决策;对有关决策事项中专业性较强的问题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对有关决策事项中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环境保护等方面且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组织进行风险评估;对决策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对重大行政决策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四)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积极落实“互联网+监管”相关工作,双随机统一采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本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46次,检查企业46家,同时联合各职能部门跨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2次,极大减少了执法扰民现象。经统计我市有200多家企业,执法人员6人,在执法力量不足的情况下,主要采用日常监管+双随机监管的模式,日常监管主要通过环境信访等线索以及特色企业专项整治入手,履行企业监管职责,同时将200余家已审批企业纳入双随机系统,通过双随机的形式强化监管。积极创新监管模式,助推环保用电监管,逐渐实现人防到技防的转变,极大减少企业检查频次的同时强化过程化监管。

(五)加强干部职工培训教育。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法治知识竞赛活动,举办环保法律岗位培训、专业知识培训和执法实践培训。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并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上级精神落到实处。

(六)存在问题。虽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业务技术学习抓得不紧,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不能满足当前环保形势发展的需要;二是面对日益增多的环境问题,产生为难情绪;三是随着法制化进程的加快,法律宣传工作还需要加强,部分企业和群众缺乏守法意识;四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未落实到位,数据化工作机制尚未建立,信息化储存方式有待加强。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将紧紧围绕上级领导部门的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握形势、抓主抓重、严格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市依法行政和环境行政处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制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加强对执法证件的管理,做到及时有效的录入变更;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从素质管理、形象管理入手,完成好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严谨、规范、文明执法,切实推进环境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加大环保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全民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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