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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3月24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24        文章来源:牡丹江市穆棱生态环境局        浏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3月24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4日---2021年3月30日(表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3--3123609

通讯地址:穆棱市人民办事中心

邮编:1575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穆棱市糨甘白酒厂建设项目

穆棱市兴源镇车站村3组

穆棱市糨甘白酒厂

哈尔滨博诚工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350m2,总建筑面积为170.94m2,利用原有厂房建筑物进行生产,厂房为1栋1层建筑。本项目设置一条发酵生产线及一条灌装包装线,年生产白酒50t,项目总投200万元。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间的施工活动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是建筑机械的施工噪声、扬尘、建筑垃圾,其次为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

1.施工扬尘:本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室内装修及设备安装,施工扬尘对其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但是,为控制无组织排放源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拟采取以下措施降尘、防尘:

2.废水

根据该工程施工量估算,现场需各类建筑工人、管理人员约10人左右,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8m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噪声是对工地周围居民影响较大的环境问题,一般噪声影响大多发生在施工初期。本项目施工简单,持续时间较短,因此对周围的环境影响也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少量的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将木材、碎混凝土等边角料分类回收利用,将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集中堆放,将其运往指定建筑垃圾堆场,运输时采用封闭运输车辆,同时避开交通高峰路段和高峰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置密闭垃圾桶,集中定点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各类固废采取不同的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运营期:1.废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雨水管网。项目勾调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打量用水全部进入物料,项目所产废水主要为黄水、锅底水、洗瓶废水、地面及设备冲洗水、软水制备浓盐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其中,黄水全部回用于生产;锅底水运至锅炉房与生物质掺混并燃烧;洗瓶废水回用于车间地面冲洗;循环冷却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软水制备系统浓盐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化粪池,定期抽运至兴源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定期抽运至兴源镇污水处理厂。2、废水处理工艺

本项目综合废水产生量较小,水质污染物浓度较低,综合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备,经絮凝剂(PCM+PAM)絮凝沉淀后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排入化粪池,定期抽运至兴源镇污水处理厂。

厂区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简述如下:

A、格栅:污水首先经格栅处理,去除粒径较大的固体颗粒物,然后自流至气浮装置,利用微小气泡包裹污水中的微小固体颗粒和不溶解于水的液体,使这些污染物分离到水面。

B、调节池:由于污水的排放不是连续的,因为时间差异而存在很大变化,考虑到瞬时最大排放量,为防止其对絮凝工艺的冲击,设置了调节池,对污水进行水质水量的调节,从而使水质满足后续工艺要求。

C、混凝沉池:通过向水中投加一些药剂(PAM、PCM),使水中难以沉淀的颗粒能互相聚合而形成胶体,然后与水体中的杂质结合形成更大的絮凝体。絮凝体具有强大吸附力,不仅能吸附悬浮物,还能吸附部分细菌和溶解性物质。絮凝体通过吸附,体积增大而下沉。絮凝沉淀工艺在水处理上的应用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与其他物理化学方法相比具有出水水质好、工艺运行稳定可靠、经济实用、操作简便等优点。沉淀池内设置斜管填料,剩余污泥排至污泥池。系统产生的污泥,经板框压滤脱水、干燥后,含水率将至60%以下。3、废水处理效果及排放情况

2.本项目综合废水产生量较小,水质污染物浓度较低,综合生产废水排入调节池内均质后排入5m3防渗絮凝沉淀池,经絮凝剂(PCM+PAM)絮凝沉淀后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化粪池后定期抽运至兴源镇污水处理厂。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于生物质锅炉废气、原料破碎粉尘、白酒酿造过程产生的蒸粮蒸酒不凝气、摊凉废气、发酵废气及储罐呼吸废气及污水处理设施恶臭等。

3、锅炉废气

本项目厂区冬季采暖及生产用热由一台0.5t/h生物质蒸汽锅炉提供.运营期锅炉烟气产生量为2.052×105Nm3/a,颗粒物产生量为5.164kg/h,1.280t/a,产生浓度为6241.16mg/m3;SO2产生量为0.053kg/h,0.013t/a,产生浓度为64.12mg/m3;NOx产生量为0.165kg/h,0.041t/a,产生浓度为200mg/m3。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5%)处理后经20m高烟囱排放,颗粒物排放量为0.026kg/h,0.006t/a,排放浓度为31.21mg/m3;SO2排放量为0.053kg/h,0.013t/a,排放浓度为64.12mg/m3;NOx排放量为0.165kg/h,0.041t/a,排放浓度为200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破碎粉尘:本项目高粱粉碎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项目用高粱量为85.7t/a。粉碎车间全年生产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间2400h。粮食粉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类比《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行业适用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试行)》中谷物磨制行业产排污系数,大米细粉、玉米、糯米等谷物细粉以及采用干法工艺生产的干豆粉类产品,可按照小麦粉的产排污系数计算,处理规模<400吨/天,粉尘产生量为0.106千克/吨-原料,则粉粹车间粉尘产生总量为0.0091t/a,0.0038kg/h。粉碎机粉尘经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高排气筒排放,除尘效率不低于90%,风量按2000m3/h计,则粉粹车间粉尘排放速率为0.0004kg/h、排放浓度为1.90mg/m3,年排放量为0.0009t/a。5、酿造车间异味

酿造车间异味来源于蒸粮、馏酒及摊晾过程中废气、酒糟出糟、堆存、转运过程废气及发酵废气,异味气体主要污染物为乙醇及微生物代谢产生的小分子酸、多元醇、酯类等有机化合物。本项目酿造车间为砖瓦结构的封闭式建筑物。经计算,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1.25t/a,0.1736kg/h。4、储罐呼吸废气

本项目原酒罐、勾调罐储罐、储坛等用于贮存不同度数的白酒,会产生储罐呼吸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乙醇、酯类、高级醇、多元醇等有机化合物,主要成分为乙醇,以非甲烷总烃计。本项目勾调罐,随生产任务对原酒进行调配,配完白酒随即进行灌装,勾调罐不对酒进行贮存。5、水处理恶臭

本项目污水处理采用“絮凝沉淀”的处理工艺,为物理化学法处理工艺,因此不会产生恶臭气体,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6、废酒过滤介质堆存废气

本项目酒过滤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炭及废硅藻土,废活性炭及废硅藻土堆存过程中如不采取控制措施会产生乙醇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本项目酒过滤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废硅藻土置于封闭的塑料袋内,暂存于调酒车间,日产日清,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因此废活性炭及废硅藻土堆存过程中产生不会产生乙醇废气,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冲瓶机、灌装机、粉碎机、泵类、风机等设备,噪声值在70~95dB(A)之间。项目设备均置于车间内,并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8、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废窖泥:发酵池窖泥循环使用,定期丢弃少量窖泥,废窖泥采用密闭容器收集暂存,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酒糟:外售综合利用;

原粮杂质: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锅炉生物质灰渣、除尘器收尘:交由农户肥田;

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

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经压滤脱水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渗透膜:交由生产厂家回收;

废活性炭、废硅藻土:废活性炭及废硅藻土置于封闭塑料袋内,暂存于调酒车间内,日产日清,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粉碎粉尘:回用于生产。

2

牡丹江瑞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穆棱市下城子镇(穆棱市经济开发区)

牡丹江瑞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绿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对主厂产生的废边角料进行加工,加工成颗粒制品主要回用于主厂,部分外售,项目年生产塑料颗粒5000t,本项目总投资280万元,环保投资为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86%。

运营期:

1、废水

(1)生活污水:本项目工作人员依托现有,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2)生产废水:本项目造粒过程中需要冷却定型,冷却用水量约为5.88m3/a,日常工作冷却水会蒸发损失一定量的冷却水,冷却水补充量为0.00196m3/d。

2、废气:本项目为塑料颗粒加工项目,原料进入造粒系统后熔融和挤出成型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非甲烷总烃。在生产过程中不加任何助剂,不进行原料改性,熔融对塑料颗粒的加热温度均低于各类塑料的热裂解温度。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经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效率80%),由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本项目主要设备为造粒系统,该噪声强度在85dB(A)。

4、固体废物: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5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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