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国道绥芬河至满洲里公路东穆界至穆牡界段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牡丹江市穆棱市境内,起点位于东宁市与穆棱市交界处,经松林村、红岩经营所、穆棱镇、穆棱林业局,终点位于穆棱与牡丹江交界处,路线全长44.768km。
建设内容:路线全长44.768km(K68+380~K113+148.026),二级公路,K68+380~K100+003.929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0m,双向二车道;K100+003.929~K113+148.026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12m,双向二车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穆棱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李玉龙
联系方式:133 9453 0033
通讯地址:牡丹江市穆棱市八面通镇长征路28号
邮政编码:1575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军科四合环境科技(黑龙江)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