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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确认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02        文章来源:穆棱市水务局        浏览:

按照《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完成1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二、整改目标

完成退耕还林还草3438.78公顷。

三、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会议统筹推进。

2.落实责任,全面核查数据。结合穆棱市国土三调成果,对数据进行了进一步核实,制定了工作台账。

3.统筹推进,全力实施。各责任单位成立专班全力实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市完成退耕还林还草面积3438.78公顷,占应退耕面积的100%。其中,退耕面积3120.58公顷(实际退耕1224.38公顷,签订退耕协议1896.2公顷),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面积318.2公顷。

五、验收情况

牡丹江市水务局于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2月1日期间对全市十五度以上坡地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情况进行了验收。

六、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15日。

七、受理部门

穆棱市委、市政府。

八、受理电话

3122543

九、受理地址

穆棱市第二人民办事中心三楼市水务局。

如对该项目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穆棱市水务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附:《牡丹江市水务局对十五度以上坡地退耕还林还草整改验收销号意见》


来源:穆棱市水土保持工作保障中心

撰稿:陈广勇

校对:代文天

一审:屈远强

二审:孙传伟

三审:冷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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