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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穆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13        文章来源:穆棱市财政局        浏览:

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黑财监[2021]23号)要求,我市将于8月上旬开始,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省厅指定的被检查单位:穆棱市第四中学。围绕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对该单位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单位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是否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等。市财政局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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