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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穆棱市财政局2020年度法治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31        文章来源:穆棱市财政局        浏览:

2020年,我局法治工作在省市相关部门的正确指导下,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加强财政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财政执法行为,提升财政执法水平,创新财政法规教育宣传形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市政府印发《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财政监管职能,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切实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并将监管结果录入到黑龙江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中。二是统一规范财政系统行政权力清单。按照机构改革后确定的“三定”规定,依法厘清本部门权责、本系统不同科室之间的职责关系。明确主体责任、责任边界、执法流程和执法环节,健全财税执法证据规则,进一步规范财税行政执法行为。三是按照《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考试及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局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在岗人员进行执法证换发工作。四是加强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持续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工作,有效防控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严格内部控制责任追究,加强内部控制工作结果运用。五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相关要求,使法律顾问深入参与复议、诉讼仲裁和非诉业务,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职工法律意识。一是准确把握四中全会确定的“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刻内涵,实现从“法制宣传教育”到“法治宣传教育”的转变。以新《预算法实施条例》和新出台财经法律法规为宣传重点,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质效,重点推进财政干部学法用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实施财政管理的能力水平。二是通过举办“财政大讲堂”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新《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树立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三是结合工作,适时开展教育宣传活动。按照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参与“全国百家网站 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等普法活动,全局干部职工积极踊跃参加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我局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法律宣传,聘请专业教师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对会计法和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进行培训;及时向省、市报送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果。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财政法治干部新形象。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是继续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我局法制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改进工作作风,在真抓实干、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上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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