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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穆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4-07        文章来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

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维护公共利益、社会经济秩序,依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穆棱市城区内涉及城市管理的监管对象。

二、检查内容

1.城市道路管理类;

2.城市绿化类;

3.市容环境类;

4.市政设施类;

5.卫生设施、生活垃圾类;

6.固体废物和建筑垃圾类。

三、检查方式、内容及频次

采取抽号系统随机抽查的检查方式。

四、具体工作要求

1.开展检查工作,执法人员需携带执法文书和执法记录仪,并出示执法证件。

2.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应填写《随机抽查核查核验表》,并经检查人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检查过程中要有现场检查笔录,需附有现场检查照片,有条件的要实施全过程音像记录。

3.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依法应移送其他部门查处的案件,按有关规定做好移交移交工作。

4.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及时将“双随机”抽查结果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及相关公示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同时在局法规督察股备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5.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廉政纪律。

穆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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