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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任务三十九)
发布时间:2022-11-02        文章来源:穆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

我市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省督察第39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穆棱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在项目建设施工、竣工验收、日常监管等环节把关不严,未及时纠正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改目标:严格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及时纠正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责任意识。

2.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3.加强后期监管,建立长效机制,以铁腕治污、“零容忍”态度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进行追责问责。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牡丹江市穆棱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穆棱市深港污水处理厂、下城子马桥河污水处理厂等开展了重点检查与专项执法检查。通过开展新技术新装备评比,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案卷评查、水质采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及管理、移动执法系统专项培训等活动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每季度抽取重点企业3家,对重点企业的生产环节、设备运行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2.穆棱市住建局对污水处理企业加大了监管力度,重点对设备运行、污泥处置、药剂投放及快渗池养护等方面实施监管,确保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15日

六、受理部门:穆棱市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3-3123609

八、受理地址:穆棱市八面通镇人民办事中心六楼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穆棱市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穆棱市委

穆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日

来源:穆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撰稿:秦泗滨

校对:曾繁伟

一审:秦泗滨

二审:李超军

三审:于凤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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