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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穆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1        文章来源:穆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浏览:

各农药经营单位:

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第十五条“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农药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第十六条“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交申请表、农药经营情况综合报告等材料”当前,我市大部分农药经营单位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即将届满,陆续进入延续换证期。为此,穆棱市农业农村局提醒广大农药经营单位,提前做好延续换证工作。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发证机关将依法注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穆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1日

来源:穆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撰稿:乔靖生

校对:鲁郡莉

一审:乔靖生

二审:李诗妍

三审:王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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