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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3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08        文章来源:穆棱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

我市已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3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验收,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市农业农村部门不掌握全市畜禽养殖粪污污染防治措施实际情况,统计数据不够准确,致使养殖场“四率”不实,监督检查不及时,环境管理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全市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达到国家、省评估审核标准。

三、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进一步提高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组织农业农村部门,推进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全力抓好整改落实。2021年底,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核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统计数据,及时更新完善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平台数据信息。开展调研监督检查,指导乡(镇)加强对规模以下散养户的监管。核准并掌握辖区内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和粪污综合利用情况,确保相关数据详实准确。2021年底,落实整改措施并长期坚持。

3、严格执行新建畜牧养殖场“三同时”要求,无环评手续不得开工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不配套不得进行生产,确保“有设施”还要“用设施”,形成对私排乱放“零容忍”高压管控态势。2021年底,完成整改任务并长期坚持。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依据《穆棱市贯彻落实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了相应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清单。对全市45家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情况进行了逐一核查,及时更新完善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平台数据信息。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印发告知书、明白纸,开展督导检查4次,指导乡(镇)加强对规模以下散养户的监管。到2021年末,全市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4.03%,45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已全部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穆棱市宏尚牧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20年12月28日获得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项目于2021年开工建设。

五、验收审核情况:经材料审核、现场验收后,同意穆棱市通过2020年省督察第十三项问题整改销号。

六、公示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3—6430201

九、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517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穆棱市委

穆棱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8日

来源:穆棱市农业农村局

撰稿:李大龙

校对:郑 硕

一审:付连军

二审:李诗妍

三审:王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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