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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牡丹江市首届书法小品展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2017-11-21        文章来源:市委宣传部        浏览: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牡丹江市书法艺术成就,牡丹江市文学艺术联合会、牡丹江市书法家协会决定组织举办牡丹江市首届书法小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牡丹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牡丹江市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牡丹江市首届书法小品展组委会由牡丹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牡丹江市书法家协会共同组成。组委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原则组织和负责进行评选工作。

三、作品规格及要求

1、作品书体不限(草书、篆书附释文),尺寸为33 cm×66cm,33 cm×33cm,50 cm×50cm,45 cm×66cm四种,不提倡拼接、染色、做旧。

2、内容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宣扬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丰硕成果相关的、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警句等均可,提倡自作文赋反映牡丹江文化。

3、年满18周岁以上的牡丹江地区户籍公民(含在本地工作、学习的外地人员)、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作品在2件以内。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各县(市)各单位书协、各院校及企事业单位可组织统一投稿报送。

4、请务必在作品背面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手机号码、常用通讯地址、工作单位及职务。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过的作品不予评审。

投稿作品请勿装裱,不退稿,由主办单位统一装裱、展览。

四、评审

由主办单位组成评委会,制定评审工作流程、评审规则,评选出获奖作品和入展作品。评审结束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评奖与展览

本展计划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举行,展出获奖、入展作品100件左右,出版《牡丹江市首届书法小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非牡丹江市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具备加入牡丹江市书协会员条件。

3、获奖、入展证书、作品集在展览开幕日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7年12月20日截止征稿。

八、收稿地址

1、牡丹江市江南党政办公中心20313室

联系人:李丹 电话:13845361125

2、牡丹江市西地明街7号(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系)

联系人:刘建霞 电话:18604633386

3、牡丹江市爱民街太平路与东一条路之间(周二、周四上午)

联系人:沈品岩 13339435073

4、东三条路平安街紫云轩

联系人:刘玉珉 电话:6954299、13946340432

九、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牡丹江市书法家协会。

牡丹江市书法家协会

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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