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警】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返回引导页
通知公告
穆不动产告字(2021)第072号
发布时间:2021-04-23        文章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5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3187178

序号

权利人

权利类型

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面 积(㎡)

用 途

1

孟庆武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

穆棱市穆棱镇振兴村

231085374011JB00002W00000000

400.00

库房

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23日

【返回列表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