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马娟,因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在民政委,土地面积:235.00平方米,土地证号:120140814,土地编号:10-130,用途:住宅,土地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补发。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2021年4,21日至2021年5月12日)内向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
联系电话:0453-3187178
公告单位: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日期: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