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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0-06-30        文章来源:穆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浏览:

(一)办公室(广电事业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目标管理、文电、机要、财务、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档案、信息、会务、信访、人事劳资、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指导文化、广播电视、旅游行业的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系统普法工作。负责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制定广播、电影、电视发展规划。监管和指导广播电视的宣传工作,把握好广播电视的舆论导向,防止各政治责任类事故发生。负责记者证的申请、呈报、审核、发放。监督指导电影放映工作。负责台站的频率及功率的置配和专用频道的管理,依法对广播影视播出、放映、转播、发射、接收、传输机构技术的指导和监管。负责相关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技术奖项的评比。监督指导广播电视节目奖项评奖。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二)文化事业股(文物保护与考古股)。负责制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方向和公共文化机构科学布局指导。监督指导艺术创作、艺术表演、艺术生产和艺术培训。指导文化技术工作开展。指导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指导公共文化机构业务工作。指导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兴办文化团体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普及,组织普查、申报各级名录,扶持代表性传承人和传习场所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和重大项目及考古项目、调查、课题的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承担不可移动文物和考古保护管理利用工作;指导全市考古和考古出土文物工作,负责协调考古出土文物的移交工作;承担全市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和保护管理监督等相关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规划的拟订和推动落实工作。承办馆藏文物的有关审核事项。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指导博物馆工作,承担全市博物馆管理制度规范和业务指导工作;协调、指导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监督工作,指导民间收藏文物的服务和流通工作。

(三)旅游事业股。负责全市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规范和行业监管。承担全市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的监督实施。监管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旅游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和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并开展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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