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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fj/2021-00010
  • 分 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穆棱市司法局
  • 文 号:  穆政办规〔2019〕9号
  • 发文日期:  2019-11-20
  • 主题词:  职业教育
  • 时效: 现行有效
  • 名 称:  【已失效】穆政办规〔2019〕9号 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穆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已失效】穆政办规〔2019〕9号 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穆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2019-11-20  穆棱市司法局

穆政办规〔2019〕9号

关于印发穆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穆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

穆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根据《黑龙江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黑政办规〔2019〕12号)和《牡丹江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牡政办规〔2019〕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2019年至2021年,全市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35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0.45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底全市技能劳动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达30%以上。

二、培训人员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类企业职工,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下同)、退役军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下同)、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含强制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下同)等就业重点群体;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培训次数,同一人不同工种不同层次培训不受限制,分别计算人次。同时,总工会、妇联、残联等相关单位具有专项培训资金,在开展本部门服务对象培训的,可以纳入全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总数进行计算。

(二)培训种类

1.企业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职工开展培训,其中对我市热点产业塑料加工、亚麻产业、林木加工、森工林业等行业组织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保证培训合格后上岗。

2.重点产业。坚持以企业用工需求为主导的培训政策,对园区企业、重点工业项目新吸纳的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组织重点企业职工开展技能提升、转业转岗、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职业培训,提升职工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加大对煤炭、食用菌、种植、养殖业等重点产业的培训力度,以满足用工需求。

3.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双创培训”。对本年度毕业生就业重点群体新吸纳的劳动者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对新成长劳动力开展储备性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对本年度毕业的大学生,要结合其专业背景,组织其参加相关领域的技能培训,突出操作技能训练,提高其就业能力;对有创业意愿和需求的人员,组织参加创业培训,促进其自主创业。

4.电子商务。大力推广网络创业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和手段,突出培训的实用性和适应性,加大电子商务应用和实际操作培训力度,实现技能带动创业就业。

5.农民工创业。对失去工作返乡的农民工、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对失去工作返回家乡的农民工、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根据其转移就业要求和劳务输出意愿,紧密结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和重点产业项目的需求,重点围绕国家支持的铁路、交通、建设、电力等领域以及劳务输出的订单需求,组织相应的培训,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

三、培训主体、内容

(一)培训主体

1.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主体包括具有培训能力的企业、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高中、行业协会、农民合作社等。

2.充分发挥我市公共培训机构的作用,如:石管家、晨辉、洪伟等培训机构专业涉及面广,其中包含育婴员、保育员、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中式面点、中式烹调培训、电子商务等相关培训内容,积极鼓励公共培训机构承办职业技能培训。

3.针对开发区重点企业如林木加工业、矿产业、绿色食品等用工需求,本着储备人才的原则,支持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根据本产业的需求培养定向型技能人才,为企业长久发展积蓄力量。

4.市人社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总工会、市城乡社区工作局等相关部门要联合开展技能提升行动,根据不同部门掌握的人群需求开展不同的技能培训,确保覆盖面更广,满足更多人群需求,激励引导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群众掌握一技之长。

(二)培训内容

1、以增强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为目的开展综合性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素养、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实用技术知识、消防安全生产知识、企业文化等。

2、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岗位规范要求,开展突出职业技能训练、职业能力培养的专业技能培训。培训工种和项目按省人社厅、财政厅公布的《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确定,主要培训机械操作、机械维修、煤炭、电子电工、计算机应用及网络、钳工、焊工、纺织、亚麻、塑编、阀门、冶炼、木材加工、石墨、食品加工、建筑工、种植业、养殖业、绿色食品、商贸餐饮服务等工种。本着实用、实效为原则,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参训企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

四、培训补贴政策

(一)免费培训

1.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自主选择培训主体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培训主体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合格后按收费标准给予个人或培训主体补贴。

2.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参加项目制培训的,培训费拨付承担项目制培训的主体。

3.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由管理部门自主选择培训主体,培训合格后按收费标准给予培训主体补贴。

(二)培训补贴

1.对企业职工参加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的,分别给予企业1000元/人、1500元/人、2000元/人、2500元/人、3000元/人培训补贴;对企业职工参加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的,分别给予企业1200元/人、1800元/人、2500元/人、3500元/人、4500元/人培训补贴;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6000元以上的培训补贴。

2.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含安全技能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的,分别给予企业1000元/人、1500元/人培训补贴。

3.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上述生产经营主体和参保企业每人每月500元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生活费补贴

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给予个人15元/天生活费补贴。

(四)完善补贴政策

1.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含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职业培训补贴,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2.对培训主体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承担项目制培训的,可向其先行拨付不低于50%的培训补贴资金。

3.对就业重点群体参加培训后6个月内,由培训主体推荐在省内实现就业的,给予培训主体200元/人的就业服务补助。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9年9月11—11月20日)

成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专班,制定出台《穆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及配套管理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开展培训需求预测分析,摸清培训主体底数,分解落实培训任务。召开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协调推进会议,部署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对培训主体进行政策宣讲解读。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9年11月21日—2021年12月31日)

各责任部门按分工各负其责抓好《方案》贯彻落实培训任务。市人社局负责市职教中心、域外中高职院校、市直企业培训中心、两个森工林业局和市域各培训机构等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市人社局工作专班对培训过程、培训质量依法实施监管,每半月汇总培训统计表,每月上报培训和任务完成情况。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20年1月1日—1月15日)

市直各相关部门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形成总结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制度、办法、流程,研究制定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方案,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六、保障措施

1.各乡镇、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八面通林业局劳动局、穆棱林业局劳动局、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承担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职业技能提升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市级统筹、部门参与同步实施、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严格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明确资金申领程序、拨付方式等。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依法依规主动接受配合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责任追究问责,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予以严惩,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先行先试或探索试验开展培训过程中,因缺乏经验、无意过失的行为按规定给予宽容。

3.深化职业技能培训方面“放管服”改革。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公布培训项目(课时)目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加大培训主体和培训质量监管力度,健全培训绩效评估体系,积极支持开展第三方评估,可采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购买培训和评价服务,评估工作所需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管理和培训“全程写实”制度,依托市“金保工程”平台,通过建立培训服务和补贴申领告知承诺制,简化流程,减少证明材料,提高服务效率。

4.实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半月报、季报、年报制度。各市直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

5.各成员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三进三送”活动(政策宣讲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提升行动送政策、送技能、送服务),提升政策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强化技能人才激励,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营造技能成才的深厚氛围。

七、加强组织领导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职业技能提升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有效的目标管理考核和运行协调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明确分工,制定工作措施,完善考核办法。分解下达就业技能培训任务,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主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成立穆棱市职业技能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此次培训工作。

组长:王俭雄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昌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乡镇、穆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八面通林业局劳动局、穆棱林业局劳动局、市城乡社区工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人民银行穆棱市支行、市直各培训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社局,负责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日常工作,主任由市人社局局长刘昌勋兼任。

附件:穆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重点任务分工

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印发

(此文件即日起生效)

  
附件【穆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11-20.doc
相关链接:
【政策解读】穆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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