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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城管局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0-06-30        文章来源:穆棱市城管局        浏览: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及相关领域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性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市管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及公共停车泊位管理工作。

(四)行使城市管理、市政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同时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五)负责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城市道路管理工作、城市绿化工作、城市照明节能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奖励。

(六)负责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和绿地占挖费、绿地恢复费和树木补偿费的征收。

(七)负责组织、监督市区冬季清运冰雪工作,落实《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对未明确或者有争议的清扫冰雪责任区域的确认,对违反城市冰雪清运工作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八)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业务培训、综合考评等工作。

(九)负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统一监督指挥、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负责“12319”呼叫业务跟踪督办、责任认定及与“110”社会联动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职责转变。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移交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息、安全、保密、财务、档案管理、信息反馈、人事劳资、后勤保障服务及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电话:3187806)

(二)法规督察股。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普法、业务培训和执法人员证件的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审查、错案追究等全部工作;负责对所属人员日常风纪、文明执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12319”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工作。(电话:3187808)

(三)行政业务管理股。负责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责范围内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技术论证、社会听证、现场查勘等工作;负责对局属执法大队和各建制乡(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负责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照明等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城市清雪等工作。(行政审批电话:3187813,业务管理电话:3187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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