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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以“五公开”推进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4-02        文章来源:穆棱市财政局        浏览:

为强化预算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透明性,维护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五公开”为原则,扎实推进全市预算公开工作。

一是明确公开时限。在2021年市级预算通过市六届人大会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后,要求各乡镇、开发区和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市县预决算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审[2016]37号)的要求,在市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后20日内公开本单位预算。二是细化公开主体。为进一步提高预算公开规范化水平,保证预算公开的清晰性、准确性、完整性,除涉密部门外,全市各乡镇、开发区、各预算单位均为预算公开主体,负责向社会公开本单位预算,做好预算公开后续的说明解释工作,对各自公开的内容负责。三是统一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要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政府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分类的末级科目。同时,一并公开本单位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预算、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以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等相关信息。四是规范公开标准。注重从源头上细化、把关,将编制内容进一步完整细化,制定统一的预算公开模板、表样、说明语言等,做到标准统一、通俗易懂,着力解决公众看不懂、弄不通等问题,促使预算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五是保证公开形式。为确保预算工作的完整、公开、透明,实行预算“双公开”,即预算单位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门户网站预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本单位的预算信息,方便公众查询、监督,且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截至目前,除涉密单位外,我市预算单位已较好的完成了本单位的预算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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