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市非税收入资金管理,确保非税收入资金安全,确定列入部门预算的非税收入资金拨付原则如下:
1、按预算拨款的原则。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年初部门预算和年中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不办理无预算、超预算和改变支出用途的拨款。
2、按进度拨款的原则。非税收入支出以人大批准的年初部门预算和年中预算调整方案结合收缴存进度拨付。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非税收入项目、标准、依据和正确的编码进行缴库。以确保资金拨付的准确性。
3、国库集中支付原则。所有资金拨付均通过国库集中支付。